《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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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制度要求,省厅修订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并印发各地执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和宣传解释工作,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面对服务对象,让服务对象更加清晰直观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事服务流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经办服务事项共分为6个部分,分别为服务对象、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支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关系转移。

一、服务事项面向办事群众

结合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实际,《通知》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梳理了面向办事群众的服务事项,直观清晰、简单明了,突出“温暖人社”的人社公共服务要求。

二、落实便民经办服务要求

《通知》规定线上、线下并行的经办服务方式,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作、数据共享渠道,并有效利用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使我省城乡居保经办服务更加方便高效。

三、有利于加强宣传解释

《通知》在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基础上,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有利于各级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制定服务指南、办事流程,以最简洁的内容告知服务事项,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经办服务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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