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全面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来源:开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发布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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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开江县居保局已完成滨水景观二号桥至省道202外迁线36米市政道路、甘棠初级中学迁建周边道路用地2个已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点工作,试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已全部发放到位,目前已在我县全面启动该项工作。

一是做好前期试点工作。用1-2个月时间,重点围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地对应”操作办法、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以下简称两项费用)筹集等开展试点,积累工作经验,形成指标核定、人员安置、资金筹集、参保缴费和待遇保障全流程的可行性方案,实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为在全县全面铺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提供遵循。二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坚持依法保障,分类保障,将应当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养老保障安置范围,确保其生计有保障,维护其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三是坚持严格执纪问责的原则。乡镇(街道)、部门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组织、申报、审核、经办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流程,依法依规办事。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加强纪律监督。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纪委(纪工委)严格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认真履责,失职必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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