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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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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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政策

一、政策依据

《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

二、哪些对象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1)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我县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三、办理低保的程序

1.本人向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申请。2.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核实情况后向民政局报送材料审查。

 

临时救助政策

一、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惠民政策.是对家庭或个人因遭遇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而实施的临时性救助措施。

二、申请临时救助的条件凡持有开江县户籍的居民,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三、申请临时救助程序1.申请受理。凡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临时救助时,申请人需提供“一证二书”,即身份证(户口簿),家庭(个人)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申请书。因病,灾、子女就学等基本生活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818-8181129。

孤儿政策

一、享受对象:孤儿保障的对象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二、政策补助标准:孤儿集中供养1600元/月,分散供养1200元/月享受政策。

三、孤儿申请审批程序1、监护人申请。2、村(居)委会调查。3、乡镇(街道)审核。4、县民政局审批。5、一卡通发放.咨询电话: 0818-8181122。

 

残疾人生活和护 理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开江县户籍低保对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二、政策衔接既符合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重度残疾人、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津贴)。

三、申领程序1.自愿申请,2、逐级审核,3.补贴发放。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发放相应补贴1.残疾人死亡的; 2、残疾人户籍迁出本县的; 3、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4.残疾人证过期或注销;5.残疾人不再享受低保的:;6.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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