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生科)
来源: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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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生科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开国用(1991)字第4013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办,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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