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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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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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系列指示,2022年开江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宣传方面。各级相关单位均有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工作职责,宣传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范围及对象、补贴流程、农户所享权利与义务、达州市“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达州一卡通”微信小程序等。为方便各乡镇(街道办)工作人员开展宣传工作,本方案制订宣传资料,请各乡镇(街道办)工作人员打印分发,督促村社进行张贴宣传。各单位在开展宣传工作时,应着重纠正“粮食直补款”的错误称谓,统一称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或简称为“耕保补贴”)。宣传工作持续时间为:常态化工作。

(二)村社面积申报及公示。各村民(居民)委员会负责登记村民申报信息并公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指导村民(居民)委员会开展面积申报及公示工作。各村民(居民)委员会以2021年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面积为基数,根据本方案中有关补贴标准、补贴对象的规定,通过实际调查,及时增减补贴面积,确定辖区范围内各农户补贴面积、身份信息后,登录“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下载表格模板,填写申报信息,开始导入申报系统,并同时打印成纸质版,进行张贴公示(公示表上须添加乡镇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如遇农户举报质疑,应及时组织人员核实,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无误,且拍摄公示照片,公示完毕后,及时确认提交。此工作需要在4月10日前完成。

(三)乡镇抽查核实与公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组织开展面积抽查核实与公示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开展业务监督指导工作。在收到各村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申报数据后,各乡镇(街道办)应积极组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的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中有关抽查核实的要求,开展乡镇抽查核实工作,具体工作操作流程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财政所工作人员协助配合。核实中如遇申报信息错误,应及时将错误信息返还给相应村民(居民)委员会,待全镇(街道办)数据准确后,统一开展乡镇面积公示。公示期间如遇农户举报质疑,应立即组织工作人员核实,公示期间应拍摄面积公示照片,公示完毕后,及时确认提交。此工作需在4月28日前完成。县农业农村局李智薪:15181464078;县财政局唐宗红:13649066226。

(四)县级抽查核实。县级部门要组织开展面积抽查核实工作,在收到各乡镇提交的申报数据后,县农业农村局应告知县财政局,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中有关抽查核实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县级抽查核实工作。抽查核实中,若发现申报信息有误,应及时将申报数据返还给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进行数据纠错处理,待全县数据准确后,及时确认提交。此工作需在5月15日前完成。

(五)核算补贴标准。县财政局负责全县补贴标准的核算工作,达州市财政局应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应协助配合。在收到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申报数据后,县财政局应根据全县申报补贴总面积、上级下达的总补贴资金和往年结余资金,核算全县每亩补贴标准,并及时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进行操作。此工作需在5月18日前完成。

(六)两级资金公示。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民(居民)委员会要开展两级资金公示工作,达州市农业农村局、达州市财政局应指导工作开展。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操作流程,两级资金公示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发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民(居民)委员会具体负责张贴公示。公示期间如遇农户举报质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民(居民)委员会应及时组织人员核实,确保全县补贴信息正确无误。此外,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民(居民)委员会还应拍摄公示照片,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完毕后,各部门应及时确认公示,将申报数据推送至下一工作环节。此工作应在5月30日完成。

(七)数据转码及推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要负责申报数据的转码及推送工作。在完成两级资金公示之后,县农业农村局应及时将全县申报数据进行转码操作,将申报信息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中,推送至“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接收数据并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将数据推送至县财政局。此工作需在6月12前完成。

(八)资金兑付环节。县财政局负责全县的补贴资金兑付。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应及时登录“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按照系统中有关要求,及时开展资金兑付工作。确保开江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在6月30日前完成。

(九)纠错补打环节。在全县完成第一次兑付之后,县财政局应及时确认回盘,将打卡失败农户告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同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展纠错补打工作。此工作应发现一户,纠错一户,直至全县所有申报农户均领取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款为止,但原则上应尽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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