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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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乡)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产销企业出具给购机者的发票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二)补贴资金申请及受理。购机者持购机正式发票、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在购机年度内向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补贴额在3000元以下向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补贴额在3000(含)及以上的向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与农田建设股提出补贴申请。若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开户行名称及企业账号。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查验原件,留存其复印件。申请补贴资金资料不齐的不得受理,并当场向购机者作出说明。

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受理申请后,录入申请信息,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并在发票原件上盖“已受理”字样。购机者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中签字或按手印。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中签字并盖章。

单台补贴额在3000元以上的机具,购机者在申请补贴时需提供人机合影图片,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要先到县行政审批局办理牌证照。

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

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路”、“最多跑一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努力推进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不跑路”。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式谷物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油菜籽收获机等6种机具品目鼓励通过农机化服务平台申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停止受理补贴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三)审验公示信息及核实。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乡镇(街道)在受理申请后及时组织人员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入户核实,做到“见人、见机”,核实内容包括购机者是否与补贴资金申请人一致,机具上生产企业、产品型号、出厂编号、动力编号等信息是否与系统信息一致,机具经核查无误后,由核实人员在《开江县___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核实审批表》(见附件2)上逐项填写并签字,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审签。各乡镇(街道)要建立购补资料定期上报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购机者所在村张榜公示信息表(见附件3),公示时间应为5个工作日,并将张榜公示的扫描件或其它能证明已公示的资料上传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与农田建设股存档。重点对补贴额较大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进行核验监管。

乡镇(街道)落实具体负责人,确定联系方式,完成机具核实后定期将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等资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与农田建设股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留存归档,其余资料留在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归档并妥善保管,5年内备查。

(五)补贴资金的兑付。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与农田建设股对机具进行抽查核实,抽查核实后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兑付给个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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