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颜崇伟)
来源: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3-10
点击数: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受遗赠)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1

王锡福、颜崇伟

颜崇伟

颜崇伟

王万睿、王万军

开城权2001字第5695号

新宁镇环城东路广厦工程

94.13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橄榄大道160号政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股。

 

联系电话:8221198

 

 

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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