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开府复终字〔2022〕40号)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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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于海落、唐艳琼、龙先红、张海艳、李世锋、蒋光成、王成珍、牟达斌、陈云宪、曾旭、易礼权、王思碧、胡近、张修贵、陈吉亮。

被申请人: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向第三人作出的不动产登记不服,于2022年12月7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同意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开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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