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三项机制”打通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最后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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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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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机制。探索制定《开江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相关情况反馈办法》,根据问题性质、程度、数量及管理对象分类,采取书面函告、座谈会议等不同形式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反馈审计结果,压实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股室“分片联系”制度,适时派出力量深入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整改现场交流,围绕落实重大政策、健全管理制度、提升资金效益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整改建议,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召开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意识。

二是建立整改工作协同机制。主动协调县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深化加强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县委巡察的协作协同,建立审计发现问题多向沟通制度,形成资源互享、信息互通、优势互补的审计问题整改联动督查机制,统筹抓好审计整改督促事宜。同时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采取“大问题挂号督办、难问题重点督办、小问题提醒督办”的模式,常态实行“整改回访”和“函告督促”,不断延伸审计整改链条,推动形成整改闭环管理,有效发挥监督整改合力,确保问题整改“销号结帐”。

三是完善标本兼治工作机制。坚持将研究型思维贯穿于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全过程,注重从严审计与风险防范并重,立足常远长效,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库”,按照重大经济决策、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以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监督等7个方面进行风险研判、专业归类、问题归因和趋势分析,加快构建“任前告知、风险预警和离任交接”的经济责任全过程监督模式,推动责任单位从源头上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实现从“事”到“制”、以“改”强“治”的转变,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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