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曹正芬)
来源: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4-14
点击数: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

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

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

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受遗赠)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1

曹正芬、曾令华

曹正芬

曹正芬

李大玉、

曾颖

土地证:开国用(2007)第2007775号、房产证:开江县房权证新宁权字第02463号

新宁镇西大街211号

71.03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橄榄大道160号政务中心一

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股。

联系电话:8221198

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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