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
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
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
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受遗赠)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1 | 曹正芬、曾令华 | 曹正芬 | 曹正芬 | 李大玉、 曾颖 | 土地证:开国用(2007)第2007775号、房产证:开江县房权证新宁权字第02463号 | 新宁镇西大街211号 | 71.03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橄榄大道160号政务中心一
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股。
联系电话:8221198
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