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应急管理局开展柴油销售、储存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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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11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委发布的联合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柴油政策进行调整,柴油不再区分闪点,全部列入危化品管理,任何个人和单位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前不得经营柴油。近日,开江县应急管理局结合“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要求,对我县柴油销售、储存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对涉及柴油经营的各加油站,在危化品经营资质上未体现柴油的,按照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证照调整工作,重新申办新的危化经营许可,销售柴油按照销售危化品进行管理;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摸排,特别是对成南达万高铁、开梁高速重点建设项目等施工企业,加强政策宣传,督促相关用油企业在满足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条件下,指导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允许在其施工作业场所内储存自用柴油;三是加强监管力度,严禁企业违规设置露天罐、埋地罐等非法储油设施,严厉打击一些个人或企业未经许可利用移动加油车进行柴油对外经营或贸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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