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提高预算编报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53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该项资金支出列入第2100399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
二、该项资金为直达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并保持中央和省级资金直达标识不变。
三、请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
3.绩效目标表省【2022】153号、开22号.xls 开江县财政局 开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