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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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卫生健康局:

为提高预算编报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达州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达市财社[2022]134号),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10.15万元(详见附件),用于支持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9999项“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二、该项资金为直达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三、请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 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市134号、县35号.xlsx

 

开江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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