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各项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3]30号),现下达2023年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二批)60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述补助资金,请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支出列入“20807-就业补助”科目,并按具体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
二、本次资金为预拨资金,待中央补助资金全部下达后,将按照相关因素和项目进行统筹测算分配。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兑现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请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开江县财政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