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开江县以“诉源治理”为抓手,不断完善“人民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分层递进过滤体系,形成“司法所 派出所 法庭”诉源治理前置的联动模式,实现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人民调解工作,形成“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纠纷治理共同体,真正体现“两所一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两所一庭”建立矛盾纠纷联调研判分析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2次联席会议,通报分析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情况,研究辖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的新情况、新问题,预测矛盾纠纷的新趋势、新走向;制定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预判、新方案;协同推动对重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联调化解。
二是健全调解前置程序机制。“两所一庭”设立驻庭和驻所调解工作室。对前来起诉、报案或咨询的当事人,告知其矛盾纠纷的多种化解方式,并引导其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形成“两所一庭”诉源治理前置的联动模式,创新推广“五访四谈三结合”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
三是完善在线司法确认机制。积极开展在线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双方经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就地申请”司法确认,法庭对申请材料“同步审核”,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利用电子签章技术出具民事裁定书进行“在线回传”,调解员打印裁定书并“当场送达”给当事人。“联动联调 司法确认”模式,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审判资源,加大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力度。
四是联合法治宣传机制。“两所一庭”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每月至少一次,加大法律进村社、进企业、进校园、进园区的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以院坝讲法、赶集日集中普法、上门送法等形式,促使法律意识在百姓心中生根发芽,打造联合精准化普法模式。
五是重大敏感案(事)件联合会商机制。对于该类案(事)件,“两所一庭”任一部门均可立即启动联合会商机制,由三部门领导、股(庭)室负责人组成专案小组,确保依法、及时、稳妥、有效应对重大敏感案(事)件。对涉及人数多的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应整体联动、分工协作,依法调处,防止矛盾纠纷转化升级。
六是典型案例定期推送指导机制。“两所一庭”定期面向法律明白人、调解人员、综治专干等群体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或寄送材料等方式推送典型案例、类型化纠纷调处规则,实现“推送一案,指导一片”,为调其日常调处矛盾提供案例参考和经验分享。
七是护航重点项目建设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对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全程跟进护航,实施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司企共建”“警务派驻”“法官工作站”,开展涉企法律风险“体检”, 全力为辖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