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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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卫生健康局:

为做好2023年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相关工作,根据《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达市财社[2023]29号),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省级补助资金0.83万元(详见附件),用于支持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支出列入“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科目,项目实施方案另行下达,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紧实施。要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2]1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该项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使用等相关工作。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市29号、县38号.xlsx

 

开江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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