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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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在建项目部:

  6月21日13日19分许,攀枝花市盐边县境内一辆运载砂石泥土的大货车侧翻掩码一辆小轿车,造成小轿车上6人死亡。7月5日,两艘载有中国游客的游船在泰国普吉岛附件域发生倾覆事故,造成我国公民重大伤亡。7月12日18时30分许,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近期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分部作出重要批示。7月16日召开了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具体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达市安委[2018]10号)、《开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开江安委[2018]3号)精神,我局决定从今年7月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县建筑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夯实基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一线操作人员,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促进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我局成立两个安全检查组,由局长余耀明任组长,副局长蒋朝波任第一组副组长,建筑业股和质安站全体人员为成员;副局长卢有富任第二组副组长,市政股、房地产业股、监察大队、房管所全体人员为成员。各副组长负责组织好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

  三、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7月至12月)

  四、检查范围

  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市燃气、老楼危楼、物业小区及房屋装饰装修房屋安全。

  五、检查内容

  (一)第一组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安全领导小组(机构)履职和设置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在建高层建筑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4、建筑施工企业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工伤保险的参保情况;建设项目各类保证金清理情况。

  5、建筑起重机械

    (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起重吊装作业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及现场执行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测、日常使用、维护保养以及技术档案管理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的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教育培训情况;

     (6)塔式起重机、轮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等安全监控管理和现场运行情况;

     (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基础、连接部件、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附墙装置的完好性和安全使用情况;

     (8)建筑起重机械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情况和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9)对发生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相关事故信息要素(制造、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单位)通报情况;

  (10)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6、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等整治重点内容

     (1)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

     (2)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

     (3)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定型化、工具式模板支撑系统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5)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情况和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6)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

  7、钢管、扣件的安全管理

     (1)在采购或租赁钢管、扣件时,要与生产或租赁单位签订产品质量保证协议,查验其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租赁单位的营业执照),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明,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加强对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前的质量保证资料审核,凡没有质量证明或质量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时,按规定进行抽样复试;钢管使用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能使用;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3)施工现场应建立钢管、扣件的使用台账,详细记录其来源、数量、使用次数,使用部位和质量检验等情况,防止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钢管、扣件在施工现场使用;要严格报废制度,凡有严重锈蚀、变形、出现裂纹及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作废处理,并录入使用台账备查。

  (4)施工现场各类钢管扣件式支撑体系搭设过程中,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采用扭力板手抽查。

  8、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

  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9、工地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通道设置情况。施工现场疏散通道、消防通道设置及畅通情况;建筑工地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情况;在建建筑内设置标明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醒目标志情况;建筑垃圾和障碍物清理情况;材料储存、堆放情况等。

  (2)消防水源设置情况。室外消火栓系统设置情况;管网压力和流量情况;根据工程进度,室内消火栓系统、水枪水带设置情况;消防干管水泵接合器设置情况;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情况等。

  (3)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情况。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配备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必要的消防器材等情况。

  (4)功能分区设置及材料使用情况。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设置情况;员工集体宿舍设置情况;外脚手架、安全网等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情况;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满足规定要求情况。

  (5)制度规程制定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落实情况;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情况;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动火审批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用电特别是生活区电气线路敷设及使用管理情况等。

  (6)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情况。建筑工地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物;新建项目彩钢板建筑是否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的国家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对建筑施工现场内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是否达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阻燃材料要求。

  (7)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施工人员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情况;施工人员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的掌握情况。

  (8)组织应急演练情况。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组织实施情况。

  10、建筑工地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

  (1)是否存在洪水侵袭、雨水浸泡、山体滑坡泥石流威胁冲击等重大隐患。

  (2)重点排查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设施(工棚、围墙)等安全情况。

  (3)是否建立监测、值守、报告、预警、紧急疏散等预案措施。

  (二)第二组对市政、燃气、老楼危楼、各住宅小区、装饰装修安全的检查

  1、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市政股)。周边防护情况,包括对管廊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施工单位采取现状探勘、专项迁移方案、专项防护措施及对工程支持结构、围岩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的施工监督情况;管廊内防积水排水设施设置及落实到位情况;针对管廊内多工序交叉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施工控制措施;各类孔口安全防护情况;通风与防尘作用安全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管廊交叉部位安全防护情况;管廊内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2、市政公用设施方面(市政股)。重点检查:燃气经营者对厂站、管网及用户用气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贯彻执行燃气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落实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责任,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情况;市政设施管养部门对道路、桥梁的监测、检查、修补和加固情况;开展城市供水、供气、生活垃圾处理等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城市水厂取水口、原水水质监测检验,确保供水水质安全情况;城市公园施工单位做好重点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加固修缮、人员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制定及防止拥堵踩踏应急演练情况。

  3、老楼危楼安全方面(房管所)。重点检查: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产权人及使用人及时有效治理情况;检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

4、物业小区及商业、住宅装饰装修安全方面(房地产业股、监察大队)。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做好消防、避雷、电梯等重点设备和公共通道、公共活动场所、地下室等重点部位的维护养护管理情况。商业、住宅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分工协作、紧密配合。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建筑施工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项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预防为主 ,强化督查执法。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强化“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视同发生事故严肃追责”意识,要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否则一律予以停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导致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将处罚真正落到实处。?

    (三)突出整治重点,注重治理实效。要紧紧抓住建筑施工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要着力突出三个重点:重点强化对事故多发地区、企业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民生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实现安全发展。?

    (四)加强工作宣传,及时总结提升。要加强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开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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