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御都丽景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事宜的批复》(开江府函【2015】378号)和《开江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御都丽景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相关事项的请示》(开国土资【2015】252号)文件的相关内容,收回御都丽景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占用开江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和盐业公司土地使用权面积3545.68平方米,现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序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座落 | 备注 |
1 | 开国用【2007】第389号 | 开江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 土地 | 新宁镇环城西路 | 原件遗失 |
2 | 开国用【2008】第2008365号 | 开江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 土地 | 新宁镇环城西路47号 | 原件遗失 |
3 | 川国用【97】第06953号 | 四川省盐业公司开江支公司 | 土地 | 新宁镇环城路 | 原件 |
公告单位: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