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镇人大“四到位”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来源:回龙镇
发布日期: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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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当前秸秆禁烧工作,保护全镇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回龙镇保持禁烧工作高压态势,坚持“四到位”,镇人大组织全镇人大代表​全力筑牢秸秆禁烧“防火墙”。

组织谋划到位。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回龙镇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社区)书记及相关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露天禁烧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2次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工作,建立“镇负责、村为主、组管片、户联防”四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实行镇、村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的层层落实责任制。

宣传发动到位。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院坝会、村村响、LED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焚烧带来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等相关知识,让群众都能自觉参与到秸秆禁烧行动中来。同时,组建14支基层宣讲团,每个宣讲团中有1名镇人大代表,进村入户召开院坝会,集中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奠定了良好舆论氛围。目前,全镇悬挂横幅40余副,召开院坝会30余场。

巡查督查到位。从镇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抽调人员组成禁烧秸秆巡逻队和督导组,不定期深入各村(社区)或重点区域进行跟踪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驻村领导、村支两委和辖区的镇人大代表,现场解决问题。各村(社区)组建1到2支巡查小分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宣传巡查,重点关注下午五点到晚上十一点时间段的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目前,处置露天焚烧现象5起,进一步遏制焚烧秸秆行为。

考核问责到位。各村(社区)从自身实际出发,制定村规民约,出台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不听劝阻、顶风焚烧和恶意纵火行为的村民处以50元到200元不等的罚款;性质严重、构成犯罪的交由派出所依法处理。镇政府将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并安排工作人员每周收集情况。镇人大、镇纪委对于禁烧工作不力甚至造成重大危害和影响的单位,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做到“人人手中有任务、个个肩上有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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