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开江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1723执恢9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3)川1723执恢96号之二,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对被执行人刘康、钟光荣位于开江县新宁镇嵩峰寺街104号1、2层商业、住宅用房(证书编号:开城权5239号,建筑面积:62.72 m),房产协助执行过户到颜锐(身份证号码:513023198***100078)名下,由于房产证我机构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不动产座落 | 备注 |
1 | 开城权5239号 | 刘康 钟光蓉 | 房屋、土地 | 开江县新宁镇嵩峰寺街104号1、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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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