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农业气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开江县农业气象中心
发布日期: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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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开江县农业气象中心的基本职能是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规定把公益服务放在首位,及时主动提供保障当地农业生产所需的公益性气象信息服务,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根据需要发布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电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开江县农业气象中心在开江县气象局的带领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切实筑牢气象第一道防线,优质高效开展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为我县防汛减灾提供了坚实的气象服务保障。入汛以来,我局全体业务人员严格遵守汛期各项规章制度,坚持24小时值守班制度,扎实开展汛期和森林防灭火气象服务工作,做好了春节、春运、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气象服务。面对7次暴雨或大暴雨天气过程,我局均提早准确预报预警,主动做好递进式预报、渐进式预警、跟进式服务,利用天气雷达监测资料强化短临天气预警服务,适时向相应责任人开展电话“叫应”,切实发挥防灾减灾气象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我县防汛减灾决策和山洪地灾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汛期共发布暴雨黄色预警2期、暴雨蓝色预警6期、雷电黄色预警信号17期(确认2期)、暴雨黄色预警信号9期(确认4期),暴雨橙色预警信号8期,向县委、县政府、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成员报送旱涝急转重大气象信息专报3期,共发布气象信息手机短信110余万条。与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0期,与水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5期,尤其是在“10.4—10.5”暴雨天气过程中,及早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警信息,乡镇提前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实现了在回龙镇陈家沟村危岩崩塌地灾中3户8人成功避险,无1人伤亡。面对今年我县出现的历史极端高温晴热天气,我局强化监测预报,加密与市气象局、县水务局会商,科学研判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准确发布高温预报预警信息,其中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1期并确认10期,向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报送重大气象信息专报4期,为全县防高温、抗干旱应急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气象服务。积极组织做好人工增雨抗旱作业工作,利用车载火箭、地面烟炉增雨设备共开展了4次增雨作业,发射火箭弹56发、燃烧增雨烟条12支;尤其是抓住9月21日、27日的有利降雨时机,积极协调达州市人影办和兄弟县气象局的支援,分别在现代农业园区、宝石桥水库库区开展了2次规模性增雨作业,增雨效果较明显,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业园区缺水、增加了水库蓄水。

2022年,我局先后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开展气象宣传。采用电子显示屏、设置展位、展架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对雷电灾害、气象防雷减灾、防震减灾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气象宣传资料3000余份,科普宣传袋围裙2000余个,积极向广大群众和中小学学生宣传当前气象灾害等热点问题和气象科普知识,提升了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知晓率,大力营造了良好氛围。

全年我局全力做好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县28个易燃易爆场所(加油(气)站18家、烟花爆竹、炸药5家)完成了防雷定期检测,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了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开展防雷定期检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提高了相关单位的防雷安全意识,对促进全县安全形势稳定起到积极作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防雷安全的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防雷安全效果。

二、机构设置

开江县农业气象中心是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是开江县气象局的下属事业单位。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收入为93.4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项目。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4万元,占100%。20212年本年支出合计9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1万元,占52.45% ,项目支出44.44万元,占47.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4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81万元,增加162.20%

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7.81万元,增加162.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4.87万元,占90.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万元,占4.14%;医疗卫生支出2.15万元,占2.30%;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占2.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事业机构: 支出决算为40.43万元,完成预算100%,气象服务:支出决算为44.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2,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46,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01万元,占52.45% ,项目支出44.44万元,占47.55%。其中:

人员经费45.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项目经费44.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农气中心4批次,费用分别为400元、400元、350元、350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减少4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农业气象中心无车辆。

(三)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暂未进行整体绩效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事业机构:指用于保障县农气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探测(项):用于保障人工影响天气、区域自动气象站、防震减灾、农业气象服务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开江县农业气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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