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根据《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医药发展专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达市财社[2023]80号),现下达2022年中医药发展专项市级补助资金100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该项资金支出列入“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科目。
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请统筹安排并使用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促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开江县财政局 开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