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江县永兴镇委员会关于任命许海霞同志为何家垭口村主任助理的通知
来源:永兴镇
发布日期: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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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垭口村支部:

根据《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关于邢蔓等同志工作分配的通知 》(开委组任〔2018〕39号)文件要求,新录用的选调生需到村任职2年时间。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任命:

许海霞同志为永兴镇何家垭口村村主任助理。

特此通知

  中共开江县永兴镇委员会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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