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来源
2022年1月5日,根据“春雷行动2022”工作安排,我局下属市场监管所在开江县甘棠镇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周某经营的“开江县天源燃具经营销售部”及王隆国经营的“开江县华丰燃气经营部”销售的标识为“OPAICN”、“喜贵”等名称的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同时发现部分无任何标识的燃气灶。经现场询问,上述燃气灶均系当事人从开江县普安镇崔某处购进。
二、线索核查以及调查经过
根据这一线索,执法人员随即前往位于开江县某镇崔某经营的燃气灶具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在该房屋内(三楼一底)发现有大量的燃气灶具零配件及部分已使用和未使用的包装箱。随后,执法人员前往崔世平位于开江县普安镇界牌沟村4组33号的库房,在该库房内发现存放有“OPAICN”、“喜贵”、“MINDLINK顾菱”、“KONKA康佳”、“AICHEN爱妻”等49个品牌的燃气灶及部分无任何标识的燃气灶,共计1012台。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燃气灶的购进票据、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经初步核查,当事人崔某于2015年办理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燃气灶、热水器、抽油烟机销售。对检查发现的该批燃气灶当事人未能提供购进票据、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
三、违法事实及危害
该批燃气灶涉嫌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报经领导批准,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批燃气灶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于2022年1月7日予以立案调查。涉案燃气灶具标识不规范,制造工艺及材料粗糙,质量低劣,存在极大的使用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一旦流入市场和进入用户家庭,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安全稳定势必带来巨大损失和严重影响。
四、处理结果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五、产生的效果和社会影响
2021年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燃气事故多发频发,严重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针对燃气领域安全问题,全国范围正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同时,我省市场监管系统正在开展的“春雷行动2022”也把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整治列入重点工作之一,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本案的查处,从源头上遏制了假冒伪劣燃气具在我县,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地区蔓延的趋势,有效防范和化解了燃气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