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普法自评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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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法、严密监督,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现将2021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有效构建非税监管新体系。探索建立了“协同共治 长效管控”风险管控体系,打造“全链条”非税数据监控流程,建立了“事前告知有计划、事中控管有步骤、事后督导有结果”的非税数据监控新体系,提升非税收入征管数据质量。

(二)开创税费社会共治新局面。健全“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共管、公众参与”的税收保障体系。加强与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开创了税费社会共治新局面。严格落实《税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税收风险应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税收专项治理,加大对二手房风险治理、白酒消费税等行业的专项治理,实现“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三)构建“税务 司法”协作体系。探索建立由政府牵头,税务、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参与的“税务 司法”执法协作机制,成立了全省首个税务行政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对重点行业开展风险排查及专项整治,成果显著。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治税组织建设有待加强。依法治税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将各项税收工作统一到依法治税这个大的框架下来是今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局公职律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法学专业人员依然偏少,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人才储备,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

(二)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有待提高。十九大报告中把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凸显了法治的核心地位。经过教育培训,广大税务干部对法治的概念、理念有了比较充分的认识。但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尚有差距。个别税务干部对依法治税重视程度不够,法治观念欠缺,存在习惯性经验式执法现象。

(三)执法风险依然存在。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后,原有的涉税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了事后监管,如何有效地开展后续管理,提高事中事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长效机制,防范执法风险,是摆在当前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和紧迫的课题。

三、意见和建议

一是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认真做好重大执法决定和行政管理事项法制审核工作。提升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率,确保执法过程全程记录,降低税务执法风险。

二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弘扬税收法治文化。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依托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结合税收宣传工作要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全方位提升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四、下一步主要安排

2022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税收工作的总体目标,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搞好税收法治宣传教育,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创新的工作思路,扎实的工作作风,严明的工作纪律,全面推进依法治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培养税收法治观念。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及时对国家制定或修订的税收法律法规安排培训学习,不断提升税务干部的执法素质,使广大税务人员牢固树立执法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

二是持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继续顶格执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执行到位;持续拓展服务便利化,进一步简化程序、精简资料,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优惠更便利,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增强减税和服务双重获得感。

                   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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