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
来源: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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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宣传、引领、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不断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现将我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开展。我局将“谁执法谁普法”作为重点工作开展,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工作,并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内容,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和目标任务,确保法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党组、中心组开展普法学习58次,积极参加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线上培训。

全面落实,扎实稳步推进。4月,我县居保局会同全县各乡镇(街道)集中开展人社政策宣传普及活动,深入全县村(社区)开展宣讲活动,与群众面对面宣传交流300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6000余份。通过开展“社银合作”,全县25个信用社网点共计向办事群众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份。5月,我县社保局组织机保股、退管股、综合股、工伤股开展了社保政策进万家暨普法宣传活动,首期走进淙城街道峨城社区,通过发放法律政策宣传单,面对面解答疑惑等形式,向广大社区居民普及《社保法》,深入宣传养老工伤参保缴费、待遇领取等社保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同时到全县12个乡镇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赶场日,向乡镇群众宣传社保法律政策,实现社保宣传县域全覆盖,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群众参加社保。

创新方式,立体多维开展。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如单位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二级单位窗口等,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宣传“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人社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加群众的法治意识,让群众知晓政策,营造懂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采取“以案释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送人社法规政策及问题解答,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增强人社普法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并且根据各类普法对象的不同,我局通过在张帖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打造“家喻户晓”的舆论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干部职工自主学习能力有待提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建设以来,虽然我局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建设方面做实了一些工作,但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头绪多、范围广,干部职工不能充分利用节假日、工作的闲余时间开展自学,学习质量不能达到预期效果,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后,各机关、部门承担的普法任务相比较过去更为艰巨,现有的人力、物力等保障水平与新形势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面向社会宣传效果不明显。不能局限于为了普法而普法,普法工作是完成了,但主体对象的参与度不高,导致费力但效果不显著,缺乏与主体之间的有效沟通,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普法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主体。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落实普法工作生活化,用以点带面的方式推进普法工作进一步开展。

(二)抓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优化干部成长环境,强化干部职工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大选拔培养力度,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三)抓宣传。分门别类、因地制宜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因人、因地而异,做到有的放矢。按照不同的文化层次,不同的职业特点,不同的年龄阶段,制定普法计划和设计普法内容。普法内容要简单易懂、生动形象、要结合当前社会现状和百姓关注热点制作。要把传统的普法方式和新媒体时代下的互联网 普法方式相结合,充分利用移动网络,充分调动普法对象的学习积极性,扩大普法工作的影响力,提高法治宣传​面。

四、意见建议

(一)加强普法队伍的建设。加强对普法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普法人员的普法素质和宣传能力,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到普法队伍当中来,共同推动普法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普法工作的精准。根据人民不同区域、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等,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普法宣传工作,依据人民的需要来确定普法宣传的内容,重视普法过程、更重视普法的效果。

(三)加大普法资源的投入。加大对于普法工作的财政投入,改善普法宣传的条件和社会公共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普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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