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构建“首违不罚”新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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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彰显执法温度。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编制《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罚款处罚清单》,细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10大类92项市场轻微违法经营不予处罚清单,明确当事人非主观故意、首次轻微违法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经责令改正能立即纠正的,免予罚款。

​柔性执法,提高执法准度。成立轻微违法商家整治工作组,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4个1”工作机制,即:制定1张推进表,每天1检查、每周1提醒、每月1通报。采用提醒、指导、教育、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经营、规范经营。

监管问效,精细执法尺度。建立行政处罚定期公示制度,将“首违不罚”清单通过政务大厅公告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公示,邀请离退休干部、行业经营者担任“首违不罚”案件监督员,设置24小时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防止滥用行政裁量权。探索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将“首违不罚”再次违规商家纳入企业家征信管理系统,推动实现“事前严管、事中免罚、事后重罚、信用管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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