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镇三加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来源:回龙镇
发布日期: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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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开展更有力。建立镇、村、社、三级联动工作机制。一是参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格局,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以各社“五有五分类”矛调小组为主体,设置“扫黑除恶”政策明白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确保社会氛围更浓厚。采用“新媒体+传统方式”的模式。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深入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利用赶集日、脱贫攻坚入户等契机向全镇群众发放《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宣传单1000余份;在镇主要道路悬挂横幅4幅,设置LED宣传屏2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定点宣传;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件,公布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畅通信息渠道,发动和鼓励群众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三)加强摸底排查,确保打击惩治更有效。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做到“一会同两动员三融入”。一是会同派出所、驻村干部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排查梳理、串并分析,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二是充分动员基层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红袖标、基层理论宣讲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充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三是将线索排查融入到各单位日常督查、巡查工作中,融入到脱贫攻坚贫困户走访中,融入到农民夜校、感恩教育班中,切实做到摸底排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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