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镇“145”工作法助推食品安全 “两个责任”落地见效
来源:开江县回龙镇
发布日期: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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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创新开展“145”工作法,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

明确一个目标。紧紧抓住镇村两级和食品企业中的“关键少数”,将食品安全责任分解细化,分层分级落实到具体人;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包保、督导、督查;力促镇食安办、村(社区)、镇市监所、经营主体四方贯通协作,责任一体落实,推动实现食品安全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目标。

抓实四项机制。一是重构工作基础。建立完善落实“两个责任” 配套制度,打牢制度基础;及时更新调整包保干部,督促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夯实人员基础;进一步完善数据标准,建立健全数据基础,推动数据运维机制,加强数据管理,筑牢数据基础。二是再造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督导问题分类处置制度,加强包保督导与日常监管衔接,推动包保督导、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信息共享。三是重塑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包保主体和包保干部动态管理机制,合运用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示范创建、督导检查和宣传培训等手段,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落细。四是强化智慧赋能。统一建设使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推动相关数据共建共享,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用好五种工具。充分利用“包保承诺书”、“包保联系卡”、“包保工作手册”、“包保工作提示函”、“反馈问题执行回执”五种工具,确保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体系高效运转。一是签订包保承诺书,责任到人;二是制作“包保联系卡”公示包保干部和包保主体相关信息,起到提示警示作用;三是包保干部持包保手册督导包保主体每一季度至少一次,对发现的问题由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收集反馈至镇食安办;四是镇食安办针对反馈问题按程序流转镇市监所并向村(社区)和包保主体发出工作提示函;五是镇市监所根据案情调查处理,反馈执行回执至镇食安办形成工作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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