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9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委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社党委高度重视,党委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和下属企业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加大整治力度,明确“责任书”“时间表”和“路线图”,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统筹推进落实,多次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督促,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手、问题不解决不放手、落实不到位不放手。
二是细化责任分工。为保证巡察整改工作任务件件落到实处,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出《问题整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内容,成立以县社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经党委会研究制定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供销社党委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针对发现的4个方面33个问题,共提出整改措施69条。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社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办的整改要求,把巡察整改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强化考核监督,完善考评体系,以考评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建立专项督导、结果倒查机制,强化跟踪督查、全程督办,通过问题倒逼推动整改落实。经过近3个月的共同努力,对反馈4个方面3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完成率达100%(具体整改情况详见附表)。
四是严格追责问效。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整改落实一件“销号”一件。根据“一查、二改、三通报”的工作原则,将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对查摆问题走过场、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问责,对敷衍塞责、作风散漫、效能低下的股室和干部实行责任追究,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再重新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 ‘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县供销社在2022年召开党委会和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时,没有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等理论纳入第一项议程。”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以来,共召开9次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工作、“三农”工作、安全生产、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要讲话。二是2023年以来,共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7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主题教育、意识形态相关重要讲话和论述。三是召开职工例会10次,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防灾减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重要讲话。
2.关于“打造为农服务平台有短板,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1)关于“县供销社在承接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上发挥不足。如:根据‘三定’方案文件精神,县供销社可优先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但由于供销社经过几轮体制改革后,其职能职责逐渐弱化、边缘化,且缺少专业人才队伍和设施设备,导致县供销社近几年来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只有化肥淡季储备,仅在2022年度承接了任市镇水产养殖水质调节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抢抓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契机全域探索构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3 5 N 1”模式,通过整合3个园区,搭建5个服务平台,引进N个服务主体,打造1个片区服务中心,初步建成服务片区群众生产生活综合服务平台(农事服务分中心),加挂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牌子。中心主要围绕“耕种防收烘储加检销”九大生产环节,积极开展土地托管、特色水产、电商直播、技能培训、便民商超等服务。二是积极对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申报2024年上半年公务员招考计划2名。三是组建成立县农合联技能培训学校,主要负责开展高素质农民、农村创业、农村电商、养老育婴护理、残疾人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劳务品牌等各类培训。截至目前,开展2023年度素质农民培训水产养殖、油菜种植培训各1期;2023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项目(三次)合同已中标,正在筹备中。
(2)关于“农业公共服务的宣传力度不够及信息收集渠道不畅。在利用‘线上线下’推广宣传农事服务并收集群众、种植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等需求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业务股室为工作人员的“微改革 f 微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不少于1次到乡镇供销社、村级基层社、入驻主体、农户等开展调研,收集农业生产需求和困难,从需求端完善平台建设。二是正在升级提升“田城农事”微信公众平台,打造“田城通办”APP,其中包含信息宣传功能、服务预订功能、服务评价功能。先后整合天成农机专合社、九州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和各乡镇基层社等服务主体入驻平台,围绕“耕种防收烘储加检销”九大环节,开展农资配送、机械化耕种等20项收费服务。
(3)关于“供销社基层机构建设不完善、不健全。永兴镇、梅家乡、灵岩镇、淙城街道4个乡镇(街道)未建立基层供销社。全县162个村(社区)综合服务社个数为20个,覆盖率仅为12%,部分基层供销社缺少经营服务网点。”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永兴供销社在市场监管部门已登记注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已建立规范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被市供销社认定为中心镇示范社。二是加强对基层社的经营服务网点管理,指导甘棠、任市、讲治等乡镇补充完善经营服务网点10余个。
(4)关于“基层供销社运行不畅、职能发挥不充分。如:已建成的基层供销社除挂牌外,在‘三会’制度执行、开展便民服务、电商平台运用、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行社有资产电子台账管理等工作上严重乏力,为农服务的职能未能充分发挥。”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基层社的合作指导,全县所有乡镇供销社均健全完善“三会”制度。二是指导基层社加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资经营、日用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费用代缴等业务。
3.关于“重点改革任务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执行上级重要文件不力。如:2022年12月县供销社收到四川省委《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建设为农综合服务平台》的改革纲要性文件后,县供销社未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讨论,也未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1号文件精神等文件纳入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主题教育学习内容。二是11月15日,再次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建设为农综合服务平台》等改革纲要性文件,并结合实际开展讨论。三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的意见》(川委办〔2022〕38号)文件精神,印发出台了《开江县后厢“稻田 ”农文旅融合片区“三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在后厢“稻田 ”片区打造一个集农业生产托管、农资配送、便民服务、快递金融、农技培训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片区生产生活综合服务平台。
(2)关于“推动‘三社’融合试点建设滞后。如:按照《开江县开展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方案》文件要求,2021年启动‘三社’融合发展试点建设,到2022年底试点组建4个村级供销社,但截至2022年底只完成了回龙镇高板桥村等3个村级供销社的试点建设,没有按期完成改革性工作目标任务。”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1月15日,再次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开江县开展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方案》。二是12月11日,县供销社指导甘棠镇转洞桥村成立村级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该村集聚效应明显、种植大户多的特点,将快递、金融、便民超市、农资销售等业务融入村级供销社经营业务中。
4.关于“对供销系统行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对化肥储备日常检查力度欠缺。县供销社牵头化肥淡季储备工作,但对各储备点的情况缺少有力督促及监督检查。如:承担化肥淡季储备任务的九州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因销售不合格化肥在2023年5月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1月15日,再次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传达学习《达州市化肥储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二是9月13日,分管领导对九州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并发出整改提示函1份。三是制定对全县化肥储备网点开展全面清理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对化肥储备网点督导检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
(2)关于“社属企业空壳运行。如:七星农资公司作为县供销社下属企业,由于在人力资源、市场需求方面挖掘不足,经营管理不善,近几年已无实际业务开展。并且公司组织架构较为混乱,原有19名股东实际已撤资,但未按照法定程序变更股权,存在纠纷隐患。”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组织七星农资公司相关负责人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优化社属企业法人结构治理,建立完善了公司章程,成立了董事会。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不实”的问题。
(1)关于“专题研究部署力度不够。如:2020年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议记录逻辑不对,2021年的意识形态学习记录中穿插有2020年的学习内容;2022年未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11月第9次党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2)关于“分析研判走过场。如:2022年第一季度与上年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内容雷同。”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11月第9次党委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建立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台账,落实整改。二是严格审核把关每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梳理排查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
(3)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交流发言应付了事。如:在2021年6月中心组学习中,原班子成员王某某的交流发言材料全文抄袭网上文章。”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研究制定中心组学习方案,并做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字确认,会后收集汇总好中心组学习相关资料。二是督促落实原班子成员王某重新撰写交流发言材料。
(4)关于“理论学习主动性不强。如:抽查“学习强国”2023年5月23日至6月1日学习情况发现,机关支部委员彭某的积分仅80分,李某某的学习积分仅40分,两人日均积分均低于10分。”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强国”学习,做到单位职工全覆盖,并对学习情况在工作群里进行汇总通报。二是组织分管纪检领导对彭某和李某进行约谈,提高职工学习积极性。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一是重复报销差旅费。如:彭某于2020年4月23日同一天出差到讲治、任市,报销两次差旅费共220元,违规报销110元;郑某某等2人于2020年4月23日到讲治下乡,同一天报销两次差旅费共440元,违规报销220元;李某某等2人于2022年8月22日出差到讲治、永兴,重复报销两次差旅费共440元,违规报销220元。二是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如:2020年11月柏某某等2人报销差旅费3131元,其中应报销住宿费1480元,实际报销1850元,超标准报销370元;2023年1月支付李某某等5人住宿费1065元,其中应报销840元,超标准报销225元。”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收回彭某、郑某某、李某某等人违规报销差旅费550元。二是收回柏某某、李某某等人超标准报销住宿费595元。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开江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并进行大会通报,让每一名职干熟悉报销事项和标准。四是规范审签流程,坚持经办、审核、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制度,保证原始凭据完整、准确。
(2)关于“办公费开支随意性大。一是未按规定账号转账。如:2022年1月支付办公费2.17万元,未直接转账给售货方,而是转入单位职工孙龙泉个人账户。二是办公费审批不严。如:2019年8月支付档案盒费用1084元,附件为自制清单,无售货方业务章;2019年12月支付财务软件费7800元,无服务协议;2022年1月支付办公费1.55万元,仅有发票,而无明细清单。”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找到1.55万元办公费明细清单并补上。二是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定条例》。三是强化对财务经办、审核人员的培训。四是加强财务日常监督管理。(孙龙泉系单位出纳,支付的2.17万元办公费系以前年度欠帐,供货单位多次催款,单位暂无资金支付情况下,孙用其自有资金先行垫付,所以2022年1月该笔款项转给了孙龙泉个人账户。以后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3)关于“会议费管理不规范。举行会议培训未经领导签批,会议费报销财务资料不齐。如:2019年12月支付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2019年全系统业务工作会费用共2210元,均无单位会议签批文件及会议费预算清单。”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二是强化过程监管,对会议审批和报销流程实施全流程管控。三是2023年12月召开的县供销社第七次代表大会的会议方案报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制作了会议费预算清单。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1)关于“风险防控有薄弱环节。一是大额现金支付。如:2021年8月预付出纳现金3万元,2021年9月支付职工体检费7755元,2021年9月支付机关退休支部费用9000元。以上支出均为现金支付,存在廉洁风险。二是白条支付费用。如:七星公司2019年12月支付无人机操作成本费9400元,无税务发票。”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大额支付仅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转账。二是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明确报销流程和所需资料。三是七星公司已联系到对方公司从其档案中找到票据存根,现已将复印件补上。
(2)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如:2020年至2022年,机关工会的行政补助收入共33万元,均无申请及批复文件;机关工会2019年12月支付职工福利费3477元,无具体发放明细清单。”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收齐工会行政补助申请、机关批复等文件资料。二是由分管领导牵头科学编制全年工会预算。三是开展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培训与学习。(经查,2020至2022年机关工会行政补助共计8.5万元。)
(3)关于“支出审核把关不严。一是发放慰问品无领取人签字。如:2019年7月支付慰问党员费用2800元,2019年12月支付慰问贫困户费用4050元,2020年1月支付购买慰问品费用4160元,2020年3月支付慰问金2100元,2020年7月支付帮扶费用6150元,均无领取人签字。二是工作经费拨付不严谨。如:2019年12月支付退休支部委员经费6000元,无退休支部申请资金资料或研究记录;2019年12月支付信访人员工作费用4380元,无本单位信访工作人员任命文件。三是无合同支付费用。如:2022年1月支付楼顶维修费5960元,2021年3月支付电子运营平台评估费1.58万元,均未签订合同。”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补齐被慰问人员名单。二是巡察后对退休支部委员经费拨付按照开委组通〔2016〕334号文件,实行退休干部申请、党委会研究后方予以支付。三是强化过程监督,对大额资金或工程项目各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实名制、清单制管理,确保不漏项、不缺项。(信访人员为分管领导(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中明确)、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具体从事信访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关于“党委会召开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严谨。如:2021年第9次党委会研究维修办公用房相关事宜时,主要负责人未坚持末位表态制。”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组织学习内部管理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党委会,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制。
(2)关于“党委会与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混开。如:经查阅党委会议记录,发现县供销社党委2022年2月28日、3月22日、5月26日在召开党委会的同时又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组织党委委员、办公室、人事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按照要求制定会议方案,同时规范会议记录。巡察后,共召开党委会4次,中心组学习会4次,坚决做到会前有准备,会后有贯彻落实。
2.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关于“支部换届选举不及时。如:县供销社机关支部应在2021年3月开展支部换届选举,但实际在2022年9月才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超过规定的支部换届选举时间长达一年半。”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与县直工委积极对接,已于9月25日完成机关党支部书记届中调整选举,县直工委批复同意选举产生的支部书记,健全支部堡垒架构。二是再次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杜绝支部超时换届工作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关于“退休支部工作开展不到位。如:县供销社退休支部现有党员22名,每年都给退休支部拨付了活动经费及委员补助,而退休支部并未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组织活动。”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11月27日党委书记对退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醒。二是退休支部结合主题教育工作,每月集中开展1次学习活动。如:9月27日、10月20日、11月27日组织退休党员到会议室开展集中学习。
(3)关于“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如:县供销社党建办主任彭某主要从事业务工作,而党建工作由党外人士吴某在具体负责。”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立即进行人事调整,印发出台《县供销社关于彭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件。
(4)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如:彭某2020年11月成为预备党员,而当年11月至12月未交纳党费。”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机关支部党员在8月党员活动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费工作的通知》、10月主题党日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二是制定2023年党费收缴台账,按时收缴党费。追缴彭某2020年11月至12月预备党员期间党费30元。
(5)关于“党务公开不及时。在巡察期间,县供销社党务公开栏一直空白。如:未公开党建工作计划、当月“三会一课”及党费收缴等情况。”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党务公开,将每月“三会一课”、支部学习计划、支部届中调整及党费收缴等情况在党委公开栏张贴公开。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打折扣。如: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未形成问题整改台账;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问题整改台账几乎完全一致;2020年12月的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够,多为“认识深刻”等肯定性评语;2022年3月的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未坚持每名党员批评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未做到全覆盖。”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完善2022年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台账。二是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议方案,按照广泛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规范程序准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全覆盖,督促记录人员做好发言记录。
(2)关于“党员活动日记录不严谨。如:党员王某某组织关系于2022年3月转出,4月却还在机关党支部开展的党日活动上签到,疑似他人代签。”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清理我社党员的组织关系,及时做好人员划转、组织关系等转接工作,目前,所有党员组织关系已进行清理完善。二是严格记录党员主题党日开展情况,会上统一签到,备注好未出席会议党员名字、缺席原因等。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1)关于“廉政风险排查力度不够。如:2022年没有制定廉政风险排查清单,没有对本系统廉政风险点进行摸排。”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度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清单,明确相关责任人、责任股室,常态化开展风险点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二是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主动接受上级组织及派驻纪检组监督。如:7月27日开展廉政党课学习。
(2)关于“廉政教育不够深入,成效不佳。如:在开展警示教育案例《忏悔实录》学习后,职工吴某、彭某的心得体会照搬网上原文。”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对彭某和吴某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吴某和彭某重新撰写《忏悔实录》心得体会。二是7月27日,党委委员、监事会主任肖华给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以“进一步弘扬清风正气,塑造作风形象”为主题的廉政专题党课。
(3)关于“廉政谈话不深入。如:部分班子成员未能将廉政约谈、谈话提醒等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有时将工作谈话代替提醒谈话。”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健全完善《供销社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规定,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巡察后,共开展集中谈心谈话10人次。
(4)关于“干部日常监管不严。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存在“老好人”思想。如:班子成员肖华对于干部迟到早退、请销假不规范等行为碍于情面,没有及时进行逗硬处理。”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供销社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请销假制度。二是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对机关干部职工上下班签到情况按照每周不少于1次进行暗访督查,并将考勤情况实时通报。目前,累计开展暗访督查20余次。
(四)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整改情况
1.关于“审计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1)关于“如:县审计局2021年9月对县供销社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反馈“应交未缴房产税1.2万元”问题,因税收核算口径不一致,该税款暂未补缴;审计报告中抽查县供销社2010年至2019年专项资金审计整改发现,开江县麻鸭养殖基地改(扩)建项目(利民养殖专业合作社)违规获得70万元补助的问题,截止本轮巡察结束,该笔资金仍未按要求退回。”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多次主动到县税务局咨询相关政策,预采取弥补措施,但因核算口径不一致、网上主动申报达不到起征点而无法缴纳。随后,将此情况向县级领导进行了报告,并与县审计局进行了沟通。二是2023年6月,我社向县审计局报送了《2015年开江县麻鸭养殖基地改(扩)建项目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鉴于企业经营现状,建议参照渠县、宣汉县、达川区做法,采取健全制度、对项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的方式进行整改(他们均未对所涉及的资金予以收回)。县审计局经请示市审计局同意,对我们的整改情况和意见予以认可。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逐条逐项抓深、抓细、抓实,务求取得更大实效。对已经整改到位的,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于整改时间较长、分阶段推进的整改任务,抓住节点、紧盯不放,确保剩余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
(二)坚持举一反三,构建问题预防长效机制。在全力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发现和总结带规律性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努力在各个领域都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及时规范完善;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真正以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
(三)注重统筹兼顾,推动供销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系统化思维,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系列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将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融入供销工作统筹谋划,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开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放大巡察整改效应,全力推动供销各项事业争一流,以巡察整改落实新成果,向县委和开江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整改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18-8223467;邮政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淙城街117号;电子邮箱:9361271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