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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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1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建平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了8个议题。

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会议指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总体要求,《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强调,要坚持推进全民共治,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共同发力,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企业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会议要求,一是县政府系统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着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源保护,依法及时公布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二是由县环保局牵头,商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督查室尽快研究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绩效考核办法;由县农业局牵头,加快完成农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由县环保局牵头,科学制定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由县经信局牵头,切实抓好散、乱、污企业整改;由县环保局牵头,县水务局和各乡镇配合,抓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会议还传达贯彻了达州市宗教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会议要求,一是县政府系统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整治宗教乱象。二是由王忠武同志牵头,县民宗局负责,抓好《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好辖区属地责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宗教活动,努力提高我县宗教工作水平。

会议听取了近期脱贫攻坚、易地搬迁、便民中心建设工作汇报。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脱贫摘帽任务,对照户“六有”、村“五有”、县“三有”目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推进脱贫攻坚达标补短、易地搬迁、便民中心等项目建设,确保整县摘帽目标圆满实现,为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审定了《开江县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方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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