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先荣)
来源: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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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先荣)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开江县房权证新宁权字第131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作废。

特此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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