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节前热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行动的通知
来源: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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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监所(测试所)、机关股、室、队、会、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节前热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行动的通知》(达市监函〔2023〕389号)文件精神,精准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消费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节前热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节假日期间“舌尖上的安全”。

一、  抽检任务

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任务涉及粮食加工品、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七大类共计30批次。具体计划抽检品种、项目、指标详见附件。

二、  抽检时间

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25日。

三、  抽检场所及领域

抽样区域涉及我县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场所涉及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专营店、大中型超市、大中型餐馆等。

四、检验标准及判定依据

检验方法及判定依据按《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县局协调应急股(安全抽检监测股)负责抽检工作的统筹安排,对抽检结果及时进行公示;县局食品生产流通股、餐饮股通过“双随机”的方式,确定被抽样单位,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承检机构在抽样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样品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12小时内报安全抽检科并同步报告上传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三)县局应于2024年1月25日前完成此次专项监督抽样检验任务,找出存在问题及原因,并上报此次专项监督抽检情况及总结。

 

附件:2024年元旦、春节热销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表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附件

开江县2024年元旦、春节热销食品安全专项抽检

品种及检验项目表

序号

食品大类(一级)

食品亚类(二级)

食品品种(三级)

食品细类(四级)

风险等级

抽检项目

抽检批次

抽样数量

1

粮食加工品

大米

大米

大米

较高

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

4

1.5kg 1.5kg

2

酒类

蒸馏酒

白酒

白酒、白酒(原酒)

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6

1L 1L

3

肉制品

预制肉制品

腌腊肉制品

腌腊肉制品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

5

0.5kg 0.5kg(可食部分)

4

速冻食品

速冻面米食品

速冻面米食品

水饺、元宵、馄饨等生制品

较高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辅料中含油脂的,如含动物性或坚果类原料的产品检测)、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配料中含甜味剂、食糖或者呈甜味的食品检测)

3

1kg 1kg

5

食用农产品

畜禽肉及副产品

畜肉

猪肉

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3

1kg 1kg

6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

开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

一般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2

不带壳2kg 1kg;

带壳2.5kg 1.5kg

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般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铅

 

 

7

餐饮食品

肉制品(自制)

预制肉制品(自制)

腌腊肉制品

较高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

5

0.5kg 0.5kg(可食部分)

调味料(自制)

调味料(自制)

火锅麻辣烫底料(自制)

较高

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

2

0.5kg 0.5kg(可食部分)

合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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