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快支出进度,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4]1号)、现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2098万元(中央1840万元、省258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请按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支出列入第20807款“就业补助”科目,并按支出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要认真落实各项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原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不得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请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开江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