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民政局:
为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4]14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89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和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
二、请按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收入列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第“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
三、该项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强化管理使用,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开江县财政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