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家乡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市级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达
市委办〔2021〕65号)和《达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帮扶部门(单位)驻村工作队经费的通知》(达市财农【2024】9号)文件精神,现一次性下达2024年市级部门(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工作经费如数(详见附件)。请乡(镇)财政所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4年市级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经费分配表.xlsx
开江县财政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