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公告
来源:开江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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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告第1号)

 

一、总体思路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县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聚力“立壮志、拼荣光”誓师部署,锚定县委“1144”总体部署和“四化同步、六园驱动、城乡融合、协同共兴”发展战略,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坚定区域审计高地建设方向,聚焦全市审计机关先进集体目标,以“破圈突围、筑基强县”两大行动为引领,突出项目、研究、品牌、创新、队伍“五维图强”,实现质量、改革、发展“三进争先”,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开江新篇章提供坚强审计保障。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构建党对审计工作全面领导的运行新体制,坚决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贯穿谋划审计工作、履行审计职责、实施审计项目全过程,突出审计监督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深刻洞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事业规律性认识,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开江进程中找准审计监督定位、发挥好独特推进和保障作用。

(二)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着眼于政治大局和战略全局,做到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自觉服务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切实将重大决策部署转化成有支撑、有重点、有实效的审计项目,突出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紧扣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增进民生福祉、规范权力运行,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牢牢把握经济监督根本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主责主业看家本领,恪守权力边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找准审计着力点,最大限度发挥审计专业优势,从项目和资金入手,揭示反映重大问题,坚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全面辩证地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客观审慎作出评价和结论,发挥好审计专司经济监督、没有利益羁绊的独特优势。

(四)坚持审计工作一盘棋。紧扣“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总要求,加强与署定、省定和市定项目计划的有序衔接,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要求优化配置审计资源,整合力量协同联动开展项目审计,做到上下贯通、步调一致,有效促进审计工作整体效能。

三、审计项目安排

(一)财政审计

1.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聚焦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关注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相关财政资金使用和政策落实以及财政运行风险等情况,检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基层“三保”落实等情况,揭示重大政策落实不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财政运行重大风险等突出问题,促进提升财政政策效果和资金效益,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实施,对县财政局组织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按照市审计局统一部署,组织对县本级相关专项资金和基层“三保”落实等部分事项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3月至5月现场审计,5月底前向市审计局提交专项资金审计结果,7月底出具正式审计文书。

2.2023年度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部门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重点关注财政资源统筹、资金管理和使用、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参与分配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培训费使用、津补贴政策执行、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深入揭示预算执行中各类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促进加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部门预决算管理和执行水平。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分局结合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对开江县市监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审计。计算机信息审计中心结合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对开江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3月开始实施现场审计,4月底出具正式审计结果。

3.2023年度乡镇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财政资金风险防范,关注乡镇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围绕管理、机制问题,关注各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分配使用和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围绕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环境保护、重大事项的决策,关注完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财政金融审计股负责对开江县广福镇和灵岩镇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3月开始实施现场审计,6月底出具正式审计结果。

4.2023年度学校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全面了解学校预算编制执行、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重大经济项目的决策、实施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学校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法规审理股负责开江县任市初级中学、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开江县永兴镇新太初级中学、投资审计中心负责开江县讲治镇中心小学、内部审计监督指导股负责对开江县东城小学开展2023年度学校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分局负责对开江县复兴小学开展2021年至2023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审计时间】复兴小学2024年11月出具正式审计结果,其余学校2024年5月底出具正式审计结果。

(二)农业农村审计

5.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专项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效益、村级收益的管理使用等情况,促进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助推乡村振兴。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内部审计监督指导股牵头,统一制定方案,负责收集各乡镇片区审计站情况并汇总结果。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实施开江县讲治镇高峰村、投资审计中心负责实施开江县普安镇新店子村、内部审计监督指导股负责实施开江县永兴镇龙头桥村,农业和资源环保审计股负责实施开江县甘棠镇锣鼓堂村,其余村由乡镇片区审计站实施。

【审计时间】2024年5月至6月现场审计,7月底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结果。

6. 开江县村(社区)2023年集体“三资”提级监督专项审计调查(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切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目标,重点关注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及收益分配建章立制及执行情况,揭示村(社区)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促进基层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依法依规用好资金、管好资产、配好资源,提高“三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农业和资源环保审计股牵头,具体负责实施新宁镇白云村、法规审理股负责对普安镇筒车辅村开展集体“三资”提级监督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2024年6月开始现场审计,9月底前提交审计结果。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7.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跟踪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2023年底增发的1万亿特别国债的管理使用情况,以促进我市增发国债项目有效落地执行、推动补齐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短板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为目标,重点关注资金下达后的管理使用、相关项目建设推进、相关单位依法履职,以及建立健全项目协调指挥机制等情况,揭示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按照市审计局工作要求开展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9月至11月现场审计,12月初提交审计结果。

8. 四川开江光电材料产业园项目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县级重点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建设进度、投资控制、参建单位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推动项目加快建设、规范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实施。

【审计时间】2024年11月底提交审计结果。

9.县级重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关注项目立项、招投标、预算执行、工程变更、竣工决算办理等情况,揭示项目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地审计建议,促进堵塞漏洞、加强管理,提高绩效。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投资审计中心负责对开江县2020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东大街片区)工程实施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10. 县级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规范建设领域秩序、维护建设资金安全、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牵头,具体负责对开江县长岭镇初级中学运动场、校门和长岭小学幼儿园运动场改建项目以及开江县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九标段实施结算审计,内审股负责对开江县2021年产油大县示范县项目油菜籽储存仓、灌装生产线及厂棚建设工程实施结算审计,投资审计中心负责对开江县新宁河普安镇筒车铺段防洪治理工程实施结算审计。对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政府投资审核任务按程序审定后,交各股室分别实施。

【审计时间】分阶段实施,2024年12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四)资源环境审计

11.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完成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履行资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管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征管使用资源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建设运行、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农业和资源环保审计股负责对开江县新宁镇党委书记范赟和镇长王骁锋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10月底前向市局提交审计结果。

(五)民生审计

1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照“摸清规模、揭示问题、评价绩效、促进发展”的总体思路,深入揭示营养改善计划相关资金申报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和政策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的建议,促进财政资金精准使用、安全高效,推动完善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措施,保障贫困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切身利益,促进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公平。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3月至4月下旬现场审计,5月上旬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结果。

13.“保交楼”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保交楼、稳民生”决策部署,摸清全市“保交楼”项目原有预售资金监管情况,核查专项借款资金“借、用、管、还”等情况,揭示预售资金监管失控,专项借款资金使用不规范,抵押资产覆盖率不够或资产质量不高,借款本金及利息偿还不及时等突出问题,促进借款资金高效、规范使用,更好的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保障问题楼盘如期交付,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投资审计中心负责,按市局要求对辖区内项目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5月中旬至7月上旬现场审计,7月底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结果。

1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筹集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揭示问题、完善治理、促进发展、提质增效”的总体思路,通过对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和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揭示残疾人生活保障、社会保障等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残疾人保障能力和管理质效进一步提升,推动残疾人重大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内部审计监督指导股负责,按市局要求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7月至8月现场审计,9月底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结果。

(六)经济责任审计

15. 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国有资产管理、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财政金融审计股负责对开江县甘棠镇党委书记郑鹏和镇长邓兰艳同志开展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11月底前提交审计结果。

16. 县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国有资产管理、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分局牵头,具体负责开江县市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兴芬同志经责审计,根据市审计局授权,采取“异地交叉”审计方式对市管县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开展审计。计算机信息审计中心负责开江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亚军同志和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一峰同志经责审计。

【审计时间】分阶段实施,授权审计项目6月底前提交审计结果,其余项目在2024年11月底前提交审计结果。

(七)交办项目

17.按照县委、县政府等交办事项的要求,做好统筹安排,及时组织力量采取适当方式开展工作,确保完成交办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审计计划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计划统筹管理、项目库建设及运行等机制,提高审计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各单位应严格按项目计划编制审计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人员组织完成审计任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履行报批程序,并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备案。

(二)深化研究型审计。持续转理念、转思路,把研究型审计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推动研究型审计制度化、常态化,以深入研究推动谋划好项目、管理住现场、控制好质量、提炼好成果。按照“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一条主线双向贯通标准,对审计项目所涉及领域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机制体制、政策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做到宏观、中观和微观相结合,走深走实研究型审计必由之路。

(三)加强审计质量管理。聚焦“审计作为与审计地位不相适应”的主要矛盾,科学制定审计工作方案,从源头保证审计实施精准性。加强现场管理,强化资源整合,优化运行流程,严控执行进度。健全审计业务分级质量控制机制,落实加强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各项制度措施,加大审计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做好优秀审计项目培育,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严格遵守纪律。坚持严的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等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宣传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发布任何与审计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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