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医疗保障局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政务服务人员1人(全日制)。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已在就业系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城镇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下列人员:
(1)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
(3)低收入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的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申请认定时已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5)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无不良征信、个体经营执照、法人、股东等情况;未同时享受过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劳动保障协理员职责,听从单位的工作安排。
三、薪资待遇
1970元/月,单位购买缴纳社会保险,其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开江县政务大厅3楼医疗保障事故中心(开江县橄榄大道369号)
(二)报名材料
本人需携带就业创业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二寸照片3张。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由我局相关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相应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
(五)公示及录用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由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五、用工管理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用的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1年,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其用工管理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3年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终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江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8-2809116。
开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