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
为了准确掌握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包括相关部门审批的实际从事培训的托管机构、未经审批从事培训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决定组织各学校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安全隐患、师资聘任、竞赛(考级)组织、招生宣传、教学管理等情况,查明问题,便于我局建立台帐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请各学校于7月13日前,将《开江县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台帐》报送到我局法安股,联系人:郑海川,电子邮箱:421100371@qq.com。
附件:开江县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台帐
开江县教科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