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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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市监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合力

局党委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收到反馈问题后,赓即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各市监所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认真抓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动员会、汇报会、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协调调度,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整改期间,多次带队到各相关股所督办跟踪整改进度,推动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坚决落实到位。设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巡察整改的工作安排、协调推动、跟踪督办、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形成由局党委牵头抓总、各股所协同联动、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分解任务,压实整改责任

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工作会,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梳理反馈问题清单,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股室和负责人,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可量化、可检视、可追责的巡察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确保整改责任层层落实。

(三)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整改成效

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系统思维,强化源头治理,既拿出“马上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制定完善《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16项,清退不规范生活费报销138元,不规范报销差旅费15000元,不规范报销接待费600元,不规范报销印刷费4500元,共计20348元。根据巡察反馈的内容和举一反三立案查处的行政案件164件,处罚没款55.57万元,强制执行案件2件,执行罚没款8.2万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扎实,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举措”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存在打捆学习”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对照《党委会议事规则》,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习方案,坚持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做到学以致用。局党委分别于1月2日、1月22日、2月6日、2月28日、4月9日、5月6日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分散进行传达贯彻,杜绝打捆学习。

(2)关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上热下冷,督促指导不到位,部分职工学风不实”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责成相关人员重新撰写心得体会。二是2024年4月15日、16日局机关党委书记曾华同志代表局党委分别对5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照搬照套、抄袭等问题发生。三是吸取教训、深入剖析,建立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下发各支部,严格遵照落实。

(3)关于“政策法规学习重视不够,存在该学不学、应学未学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月26日,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规章制度。二是结合全局2024年度法治教育培训计划,将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实时更新的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纳入法治学习和各类专业人才培训,并结合实际每月开展1次集中学习。

2.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三品一特”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守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不坚决,对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三品一特”(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未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日常监管不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的问题。

(1)关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严,存在安全风险”的问题。

①关于“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不严,日管控、周排查、月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按规定对开江县喜洋洋美食城(民间菜)进行了行政处罚,并禁止相关责任人5年内从事食品行业。二是制定印发《开江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食安办〔2024〕2号)对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报告制度,并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截至2024年4月25日,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591家次,发现问题隐患78个,对39家涉嫌违法违规的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②关于“履行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责任不到位”

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强化对回龙片区5所公立学校监督检查,并对回龙园春私立幼儿园开展春季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开江县回龙镇天师中心小学、开江县永兴镇中心小学、开江县甘棠镇中心小学食品安全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约谈,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制度。二是3月15日联合县教育局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会,组织市场监管所全体负责人、餐饮股全体工作人员、各学校(幼儿园)分管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共150余人参加培训,强化了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护能力。三是联合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制定《关于印发开江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县95家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3月19日至22日,联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学校食堂是否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食品原料采购情况、场所清洁情况、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餐饮服务规范操作情况、留样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力争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截至3月21日,累计抽查学校食堂36家,现场督促整改食品安全问题20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件,强化了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力度。

③关于“乡镇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永兴镇农贸市场、普安富康花园市场猪肉销售情况和开江县讲治镇肥仔餐厅进行全面的检查,督促从业人员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规定对永兴美艳副食店经营者卢美艳销售篡改过生产日期的过期食品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并禁止当事人从事食品行业5年;2023年12月2日对回龙向阳超市开展了现场检查,查验了合格证等。对普安镇君尚超市开展了现场检查,已督促当事人整改,自制食品、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明显。二是组织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的培训,提升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三是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分管领导与13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一同前往甘棠镇现场观摩学习,分享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强化了乡镇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④关于“白酒酿造小作坊监管不严,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执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制定全县2024年度抽检工作计划,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频次,计划全年抽检150批次。截至4月25日,已抽检白酒9批次,抽检结果均为合格。

⑤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统筹协调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1年12月立案查处的6件涉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件县公安局均已立案并依法进行了处理。二是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印发《市场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起了行政执法工作行刑衔接、刑纪衔接长效机制。

(2)关于“药品安全监管抓得不牢”的问题。

①关于“日常监督不实”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各市监所摸清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底数,建立全县特殊药品使用单位监管台账并根据主体变化适时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制定印发《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药品监督检查表》,加大对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的指导力度,督促执法人员严格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表格。

②关于“推动医疗机构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差距”的

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县人民医院、新宁镇卫生院等4家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并联合市局ADR中心对县人民医院开展督促检查。二是建立督导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已印发通报2期。三是对民升中医院进行立案调查,对其使用超过有效期限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处罚没款3.234万元。组织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普安镇卫生院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对药品、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③关于“精麻类管控药品监管不到位,存在滥用和外流风险”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对精麻类管控药品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规范了专用处方,处方调配人、核对人签字、专册登记等的管理,重点对永兴镇中心卫生院、回龙镇中心卫生院、甘棠镇卫生院开展了精麻药品使用情况的检查。二是对全县精麻药品使用单位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三是联合县卫健局加强对医疗机构精麻类药品日常监管工作,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五专”管理。

④关于“农村地区药品监管不到位,风险防范有差距”的

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创新“三步工作法”,建立“院管室”长效监管机制,被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纳入《2023年度药品监管创新工作经验材料汇编》。建立镇、村级163名“药品安全协管员”“药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发挥哨点作用及时发现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信息,努力提升农村地区药品治理水平,护航农村卫生室药品质量安全。

(3)关于“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未做到全覆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产品销售情况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责令经营者下架返厂相关未执行最新标准的燃气具产品,同时对经营者开展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及业务水平。组织各市监所所长和业务骨干集中开展燃气器具产品质量监管业务培训,通过现场讲解《燃气器具产品现场检查及初步判定方法》《燃气用具现场检查指南》,让执法人员了解燃气器具及用品检查重点,掌握检查方法,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燃气具产品质量监管能力。三是加强燃气具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建立燃气具产品质量监管台账。根据《关于开展可燃气体报警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在生产流通领域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质量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用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燃气具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专项行动方案,组织人员对全县燃气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全覆盖检查,建立燃气具产品质量监管台账。截至2024年4月25日,共检查燃气相关产品销售单位300余家次,督促整改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燃气具、未取得营业执照、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等问题45个,立案查处燃气具及相关产品质量违法案件7件,其中5件已作出处罚决定,罚没金额18827元。四是加强燃气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截至2024年4月25日,开展燃气灶具、燃气管道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6批次,其中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3批次产品已没收并处罚1.8257万元。五是开展燃气具产品安全督导。班子成员不定期对分管市监所辖区内的燃气具产品质量开展安全督导,督促各市监所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做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4)关于“特种设备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联合监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4年1月9日,会同自然资源、住建、综合执法、行政审批、淙城街道办及相关社区负责同志召开加装电梯联席会,督促三源、金山花园小区加装电梯全部完善安装审批手续并已报检。二是对普安镇工业园区2013公租房电梯维保单位四川升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督促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按要求定期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三是加强监管执法。结合“铁拳行动”“春雷行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截至4月25日,共立案查办各类特种设备违法案件7件,处罚没款9.28万元。四是加强宣传教育。由局特监股牵头,对全县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开展集体约谈会,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3.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决策存在不规范、不严肃的现象”的问题。

(1)关于“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班子成员参加党委会并表决”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执行党委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委议事、“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落实局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2)关于“党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不严肃,记录不完整、记录“留白”等现象较普遍”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规范了党委会议记录,使用固定页记录本,每次党委会议结束后将记录整理完整交党委书记签字归档,同时指定了专人进行党委会议记录工作,并要求记录人员如实准确记录会议情况。

(3)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该研究的未研究”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研究决定。三是修改完善《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并严格执行。

(4)关于“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执行党委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委议事、“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落实局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关于“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实”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局党委于2024年5月9日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对近三年意识形态工作印发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自查,并分别于2024年1月30日、2月21日重新印发《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和《网络舆情事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2)关于“领导小组调整不及时,非党员领导干部纳入领导小组”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及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

(3)关于“中心组学习开展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4年3月19日局党委书记蒋兴芬对局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对以后涉及的个人发言材料和党课等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审核,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2024年1月22日局党委(扩大)会上和3月11日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分别学习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

(4)关于“保密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撤回了有关秘密文件。二是制定印发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密文件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安排专人专柜强化保密文件的规范管理。三是通过微信工作群转发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召开学法培训会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对干部职工保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增强保密意识。

5.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推动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联合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17家单位,在开江县橄榄广场联合举办2024年“3 f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公众宣传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二是联合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在开江县永兴镇永兴中学举办开江县第二十八届“科技之春”科普活动月活动,以此次为契机,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三是拟草《开江县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助推全县地理标志运用,鼓励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全县现有5家用标主体。

6.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力度不够,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市场主体培育进度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印发《关于全县2024年3月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通报》,督促各乡镇要切实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营造创业、创新、创造新局面。组织乡镇、部门召开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会,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截至4月25日,实现新增经营主体1007户,培育率达115.6%。

(2)关于“惠民惠企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组织莉丰电缆、吉益车行、胜发科技、复康医院、淙城酒业等5家民营企业参加全市为期两天的全市高质量专题培训班,深入了解国家、省、市相关惠企政策。组织信连科技、勇达服装2家民营企业参加全市《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兴产业崛起》企业培育活动,增强发展新动能。组织召开培训《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实施办法》,提升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意识。积极参与2024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举办“企业沙龙”面对面回应解答企业开办、个转企、万市兴综合服务平台运用等问题。

(3)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秩序有差距,额外增加企业负担”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督促开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向四川炬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退还多缴纳红线外安装费5.4万元。二是2024年3月4日制定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全县民生领域服务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开市监办〔2024〕20号),督促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开江明月电力有限公司、开江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江县任市互民供水有限公司等14家供水企业及开江县莉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燃气公司开展自查自纠,对1家燃气公司,1家自来水厂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个。

7.关于“价格监管覆盖面存在遗漏”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开展教育、医疗等行业收费专项检查,立案查处开江县普安中学价格违法案,处罚没款309606.52元;开江县辉顺大药房哄抬价格案,处罚没款828元。二是深入开展医药、教育领域价费监管,于3月4日制定并印发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全县民生领域服务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2023年医疗机构药械稳价保质及医疗服务收费监管工作方案》,对全县医疗机构以及学校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对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提醒告诫。三是2024年1至4月份,对开江县医院和开江妙仁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3家学校开展了专项检查,督促各教育、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收费公示等制度。

8.关于“未履行行政权力事后监管职责,食品经营备案事后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按规定分别撤销了对开江县胖东莱生活超市、开江县永兴实惠百货超市、开江爱家零食昼夜超市、开江县任市镇和平超市、开江四季来酒店的食品经营备案,已督促企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二是组织各乡镇(街道)按《关于在全县开展小作坊、小经营店清理建档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县小作坊、小经营店进行拉网式排查,督促符合规定的小作坊依法依规申办生产许可。排查共发现经营业态变化后不符合认定标准、逾期未申请续期、停产停业后未注销等问题共计30条,均已责令相关当事人限期进行整改。三是加大督查力度,逗硬考核,对于清理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导致依旧存在超面积、超范围备案登记的,发布督查通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月28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梳理廉政风险点、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开展廉政谈话1次,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制定印发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开江市监党委〔2024〕29号),截至4月25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学习3次,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1次,对吴晓勇严重违纪违规犯罪案件5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并印发关于《吴晓勇严重违纪违规犯罪案件以案促改整治方案》;三是开展“清廉市监、铁血红盾”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竞赛活动1次,有力地增强了职工的廉政意识。四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共145人次开展了“圈子文化”、“收受红包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自查自纠,开展分层分类谈心谈话140人次。

(2)关于“日常监督缺位,人员管理宽松软,迟到早退等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由局机关纪委牵头,对长岭所所长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认真履职尽责。二是1月16日,督促长岭所所长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了上下班工作纪律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责令局机关纪委对四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四名同志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责令西区所所长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请销假管理。五是机关纪委牵头对9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认真遵守上下班纪律,并对职工上下班及在岗工作状态开展了不定期督查。

(3)关于“廉政教育抓得不紧不实,成效不显”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按规定对受到纪律处分同志开展了回访教育。二是局党委会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进行部署。三是按照《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文件精神,截至目前,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3次,督促职工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四是2024年以来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警示谈话1次。五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条例》知识竞赛,增强职工对廉政知识的知晓度。六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担当尽责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涉访涉诉问题处置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局党委按规定责成当事人通过电话向反映人赔礼道歉并作出相应处理。二是2024年2月18日重新修订印发《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规则》,全面规范投诉举报从接件、受理、办理、反馈等办件流程,全面规范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树牢办件人员公平公正的办件理念。三是于4月9日对各单位第一季度的办件情况予以通报,对第一季度产品环节投诉举报分布情况进行分析。

(2)关于“意见举报渠道不畅通”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在各基层市监所办公场所设置意见举报箱,制定印发《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线索的通告》,依法查办一批群众身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确保有效治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督促各教育机构按规定设置食品安全举报箱,并实行专人专管,回龙镇中心小学、永兴镇中心小学、甘棠镇中心小学、宝石初级中学、长岭中学均已设置食品安全举报箱并安排专人管理举报箱,每月定时开箱并全过程记录。

3.关于“业务不精,履职尽责不尽心,跟踪问效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检验设备荒废,浪费资金”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基层市监所食品快速检测试剂过期召开了整改推进会,加强对检测试剂的管理。二是以所为单位对各市场监管所现有试剂建立台账,并按需申请采购检测试剂,避免试剂过期浪费。三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截至4月25日,共完成抽检任务10个批次,并向社会公示了检测结果。

(2)关于“日常监督检查走形式,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回龙镇君尚超市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其建立相关台账;对周大准私人诊所及惠康口腔诊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已督促开江县顺天小卖部对经营范围进行增项;已督促开江县回龙镇和谐家园副食店重新办理营业执照;已督促普安镇君尚超市建立进货查验台账,对散装食品、自制食品完善了标签标识;对达州市河峰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企业落实责任,目前所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均已取得健康证明。二是分别于3月27日、4月9日、4月18组织召开了培训会加强对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三是局机关纪委牵头,业务股室配合对辖区日常监管情况进行了督导,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

(3)关于“专项监督敷衍应付,检查漏项”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2024年药品常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严格按每年不少于30%,三年全覆盖的监督检查监督要求,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立案查处各类药品违法案件28件,结案9件,罚没款16.234万元。

(4)关于“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处理不规范,未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后续整改跟踪督促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向阳超市进行检查,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督促平康大药房、达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群康加盟连锁店对执业药师注册证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对梅家乡美天来生活超市存在的相关违法行为已进行立案查处;对竹溪徐豆干存在的超经营范围情况进行了复查,现场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对宝石初级中学进行检查指导,目前该校已按要求收集有河峰农业食材检测报告,并设置了食品安全举报箱。二是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加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监管人员辨别违法行为的水平和能力。三是规范建立了检查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做到底数清、问题明,确保所有问题闭环整改到位。

4.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标准不统一,同案不同罚的现象较为突出,存在安全隐患和廉政风险”的问题。

(1)关于“执法过程不规范,存在着装不规范、未全程录音录像、见证人见证不规范、现场笔录记载有误”等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制度》《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着装规范》。二是制定《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法治教育培训,于2月26日、3月25日开展了两次学法课程,重点对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以及行政处罚文书使用注意事项进行培训。三是每季度对各单位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是否佩戴执法证、着装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督查通报,目前已通报第一季度的着装、执法过程不规范行为,对2名职工、2个基层监管所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计划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按照普通程序实施并下达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并形成评查通报。

(2)关于“执法业务水平不高,行政执法文书不严谨,案件集体研究走过场,程序违规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对江家英副食店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开江连锁店销售劣药案、开江县普雷浩斯酒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案、龙形山山泉水厂饮用水超标案、开江县红宇超市销售失效产品案、开江县圆华农资经营部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进行复查并规范了相关文书资料。二是修改完善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在处罚主体、执法主体、适用法条、定性标准、证据事实、办案程序、案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并加强对案卷材料规范性的审核。三是结合市场监管新形势,按照《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并邀请专家学者和办案能手在取证固证技巧、典型案例释法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地执法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3)关于“审查走过场,存在适用法律条款错误、违规认定错误事实和经营资格等现象,为案件当事人减轻或从轻处罚开绿灯”的问题。

①关于“适用法律条款错误,为案件当事人减轻处罚”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对开江少珍烟草门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开江县凯撒网络会所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开江县金旺副食店销售过期食品案、开江逗属甜品小吃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开江县欧之尚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开江县长田宝贝可爱母婴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开江县伟英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开江县枭黎副食经营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开江县仁君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等案件进行复核并规范相关文书资料,涉及法律条款适用、违规事实和经营资格认定等错误立即纠正。二是严格执行《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规则》《川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规则》,确保案件办理全过程每个环节、程序经得起检验。三是相关法律适用案件定性把握不准的问题积极向市局函询,寻求更加专业权威的指导。

②关于“未认真履职,审查走过场,导致案件当事人减轻处罚”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主要领导对分管执法的班子成员、政策法规股全体人员、相关案件办理人员集体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已修改完善的《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③关于“违规认定错误事实和经营资格,导致案件当事人从轻处罚”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加强法治审核队伍建设,严格法制审核,严守合法底线,切实提升审核质量。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审核不严、执法不公、履职不到位、办关系案、办人情案等行为,发现一起坚决追责问责一起。发布《关于在全县开展小作坊、小经营店清理建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基层监管所对核发的备案证进行清查,对梳理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④关于“执法标准不统一,同类案件的处罚结果不一致”

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规则》《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二是对市场监管领域常见的28项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川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进行裁量量化赋分,确保类案同罚。

(4)关于“移送案件未跟踪,罚没收入追缴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建立移送案件跟踪处置台账,每半年向移送案件接收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函询。二是对未执行的罚没款,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罚没款执行到位。截至4月25日,强制执行到位8.2万元,入库罚没收入130余万元。

(5)关于“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落实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对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规范。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并将相关资料装入案卷材料中进行归档,确保每件案件按程序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截至4月25日,已对当事人进行教育15人次。

(6)关于“罚没物资管理不规范,未建立罚没物资台账、罚没物资处置随意、缺乏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和廉政风险”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涉案和罚没物资管理与处置规定》,规范了物资进出库管理,明确了大宗罚没物资处置的报批流程。二是安排专人对罚没物资进行了清理,建立健全了罚没物资台账。三是大宗罚没物资严格按程序经局党委会研究进行处置,将大宗涉案和罚没物资按规定存放于县国资中心库房。四是将执法大队零星罚没物资仓库按规定完善和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5.关于“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淡薄,执行规章制度变形走样”的问题。

(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登记不全,个别设备下落不明”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二是要求各基层所明确一名专人对固定资产进行专门管理,并按规定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和登记管理。

(2)关于“公务用车不规范,未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未据实核算,存在私车公用、虚报费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公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车辆管理规定执行。二是严格按规定进行单车核算,完善了单车核算台账,逐一登记车辆运行公里数,油耗、维修等数据,确保全局的车辆正常运行。

(3)关于“生活费开支不规范,存在三单不齐、有酒水”等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川工发〔2023〕3号),明确开展工会活动中开支的生活费(伙食补助费)标准、要求。二是完善制定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生活费报销规定和附件资料。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报账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学习各项财务制度、财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流程、凭据的合规性、资金的支出范围和标准、票据报销附件完整等方面知识,从源头上减少不合规票据发生,提高报账人员业务水平及执行报销制度的严谨性。四是清退酒水开支138元,并按规定完善了相关资料。

(4)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存在重复报销、超范围报销、提前报销和虚报差旅费”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不规范的报销差旅费进行了清退,共清退15000元;二是组织学习了《开江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对报销差旅费的项目和标准、程序进行了明确。三是建立健全了请(销)假登记台账和报销差旅费登记台账,进一步强化请假、出差等管理。四是完善制定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票据审核把关等职责,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强化了差旅费报销管理。

(5)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三单不齐、多餐接待、无公函接待费和虚报接待费”等问题。

①关于“无公函接待”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教育提醒。二是完善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接待标准、接待范围、接待程序和报账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②关于“多餐接待”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明确一张公函原则上只接待一次。二是完善制定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接待标准、接待范围、接待次数、接待程序和报账程序。三是加强财务业务培训,注重支出审批把关,重点审查公务接待的三单是否齐全、是否有多餐接待、是否有接待审批单,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③关于“三单不齐”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完善制定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接待标准、接待范围、接待次数、接待程序和报账程序。二是对接待人员进行了教育培训,明白报销公务接待时需要的附件,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④关于“虚报接待费”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清退了虚报接待费600元;二是完善制定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接待标准、接待范围、接待程序和报账程序,完善了“公务接待审批单”和“公务接待清单”,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三是实行公务接待统一管理。将公务接待工作统一归口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并将建立公务接待登记台账,实行事前审核批准,严格禁止接待无公函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安排与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陪同。四是加强财务知识业务培训,落实财务审批把关的责任制,凡附件不齐的不予报销,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关于“公休管理不到位,职工超规定多休公休假”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认真学习了《请(销)假管理制度》。二是对请(销)假工作实行编号制,指定专人管理请(销)假工作,认真核对已请假天数,对公休假超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天数的,及时提醒,不予审批。三是2023年职工个人超休的公休假天数在2024年予以抵扣。

(7)关于“拆分工程项目规避程序”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4月10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开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开江府发〔2021〕3号),并严格按规定实施,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附件不齐、未经主要领导审批、虚列支出”等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清退了虚列印刷费4500元;二是完善制定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费报销审核责任和报销程序。三是4月23日组织了业务学习,强化了财务制度等相关知识的学习,规范了事前审批、事中监督、费用报销流程,杜绝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关于“抓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4年3月19日局党委书记对局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对个人发言材料和党课等工作进行了强调,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按照规定于2024年1月16日组织下属党支部书记2023年度进行了述职评议。三是2024年4月8日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在会上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等进行了学习。四是督促机关党委书记到基层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指导,进一步深化党建重点工作落实。2024年4月15日对机关二支部书记陈友志进行了提醒谈话。五是2024年3月6日,组织机关二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届中补选。

2.关于“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质量不高”的问题。

(1)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督促机关第一支部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会前、会中、会后要求进行整改。二是2024年1月10日,机关第二、三支部严格按要求召开了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汇总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了公示。

(2)关于“个人剖析不严不实,照搬照抄”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督促机关第一支部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整改,严格按要求规范党员剖析材料;二是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了党内基本政治生活制度,明确个人剖析有关要求。

(3)关于“党员谈心谈话走形式”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进一步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督促各支部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谈心谈话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见人见事见细节。

3.关于“党委选人用人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干部短缺”的问题。

(1)关于“派出机构负责人调整频繁,个别派出机构负责人未经任免机构同意随意更换任职单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现有机构负责人均在任免机构任职。

(2)关于“派出机构领导班子和机关中层正职、副职配备不齐”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新配备中层正副职4人。

(3)关于“人员空缺较多,混编混岗现象严重”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加大了招录工作沟通汇报,2024年上半年招考3人。

(4)关于“人才队伍培养有差距,专业化建设不够,基层所执法人员欠缺”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将食品、药品、机械、法律等专业纳入2024年招考范围。二是坚持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基础阵地,所有新招录人员必须到基层市监所工作至少2年加以锤炼。三是加大了专业培训力度,提升执法能力。

(5)关于“下属事业单位未运行”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3个事业单位已挂牌运行。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关于“长效整改机制不健全,个别巡察反馈的问题未得到根治”的问题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习方案,坚持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狠抓干部职工能力培训。二是在全局职工大会上再次组织学习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度手册,强调了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三是建立了《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优秀年轻干部台账》,从专业、个人能力、性格等方面统筹有针对性地培养年轻干部。五是于2024年3月12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开市监办﹝2024﹞25号文件),为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建立了长效机制。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市监局党委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政治任务,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整改,狠抓各项措施、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补齐短板、做强长板,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主责主业,严守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三大底线”,全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切实做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守护人”,当好社会经济公平有序、繁荣发展的“引路人”。

一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自查和“回头看”,防止巡察反馈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

二是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问题整改与健全机制相结合,求真务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聚焦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厘清职责,完善体制,形成保障市场监管事业稳健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果得到高效转化。

三是持续抓好长期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久久为功、常抓不懈。结合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对巡察反映出的服务群众不到位、执法办案不规范、内部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压紧压实“一岗双责”,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服务发展品质,打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市场监管行风,以更加崭新的面貌、昂扬的精神、奋进的姿态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

特此报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22181;邮政地址: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228925519@qq.com

 

 

中共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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