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红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江县普安镇青堆子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23669589435H
法定代表人:谭天登
2024年3月13日,达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公司通过不正常运行臭气处理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通过虚假标记方式谎报在线监测设备故障,导致传送至生态环境部门的在线监测数据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排放情况。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证据照片、《调查笔录》、书证资料。
你公司不正常运行臭气处理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5月11日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达市环法罚告〔2024〕23号),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公司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在规定的时限内你公司没有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视为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同时鉴于,你公司立即开启了处理设施,并完善了处理设施的管理制度,加强了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符合《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六条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从轻处罚的情形,对你公司该违法行为从轻处罚,在计算处罚款金额20.6875万元的基础上下浮20%执行,即处罚款16.55万元(大写:壹拾陆万伍仟伍佰圆)。
你公司通过虚假标记方式谎报在线监测设备故障,导致传送至生态环境部门的在线监测数据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排放情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5月11日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达市环法罚告〔2024〕23号),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公司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在规定的时限内你公司没有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视为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和《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同时鉴于你公司及时采取措施,完善了在线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经重新计算,加上当天标记的的超标数据,当日的日均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符合《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六条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从轻处罚的情形,对你公司该违法行为从轻处罚,在自由裁量计算处罚金额10万元的基础上下浮20%执行,即处罚款8万元(大写:捌万圆)。
综上,我局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你公司不正常运行臭气处理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处罚款16.55万元(大写:壹拾陆万伍仟伍佰圆)。
2、对你公司通过虚假标记方式谎报在线监测设备故障,导致传送至生态环境部门的在线监测数据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排放情况的行为处罚款8万元(大写:捌万圆)。
对你公司上述两个违法行为共处罚款24.55万元(大写:贰拾肆万伍仟伍佰圆)。
上述款项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纳。缴款方式:凭《四川省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并按其载明的方式完成缴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达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邓 勇 联系电话: 0818-8230773
地 址: 开江县橄榄路352号 邮 编: 636250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0日
实施机关: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人:肖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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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达州市仙鹤路529号 联系电话:0818—2389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