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乡镇政府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体包括: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三回头”工作。沙坝场乡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回头查”,稳定脱贫“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全乡组织召开了乡村干部大会3次,院坝会28次、入户宣传706户,覆盖率达到100%,清除不符合贫困户204人,新增符合贫困户180人,全乡2017年脱贫121户352人。
二是扎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及危房改造工作。全乡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共 76户236人,目前已建成的33户资金已拨付到位。2017年实施C、D级危房改造24户。
三是积极推动小额信贷工作。深入开展调查摸底,严格执行扶贫小额贷款投放对象的范围、额度、利率、贴息、还贷要求,使贫困户愿意贷、放心贷、能收回。
四是坚持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加快了银杏、花椒、青脆李等特色产业的发展,其中新增银杏采叶园500亩、花椒1200亩、青脆李500亩。同时,扎实开展了农民实用技术和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术本领,拓宽了农民致富渠道,提升农业经济效益。
五是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了“五乱”整治行为,村(社区)聘请专门的保洁员,实现了环境常态化管理,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和改善;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四好村”创建工作,积极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全乡评选出环境卫生示范户、文明家庭户100余户,在全乡范围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推动作用。
二、部门概况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事业单位管理,机构数量无增减变动。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92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4.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2017年支出合计92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39万元,占占支出的53.81%;项目支出426.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6.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24.3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24.35万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64.2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64.24万元。2017年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89 万元,减少4.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4.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9.89 万元,减少4.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4.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27万元,占25.5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万元,占0.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2万元,占3.23%;医疗卫生支出19.71万元,占2.13%;城乡社区支出22.4万元,占2.42%;农林水支出494.03万元,占53.45%;交通运输支出14.27万元,占1.5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万元,占5.41%;住房保障支出49.25万元,占5.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236.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城乡社区支出: 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 支出决算为8.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决算为29.8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494.0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支出决算为19.71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 支出决算为49.25万元,完成预算100%。
8.交通运输支出: 支出决算为14.2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7.3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决算结构情况
人员经费355.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4.61万元、津贴补贴56.52万元、奖金12.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06万元、绩效工资14.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80万元,生活补助125.86万元、住房公积金16.7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4万元等。(二)公用经费决算结构情况
公用经费142.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0.79万元、印刷费2.31万元、水费1.71万元、电费6.29万元、邮电费1.13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维护费2.43万元、会议费3.11万元、培训费1.30万元、专用材料费0.98万元、劳务费6.71万元、工费经费5.89万元、其他交通费8.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沙坝场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沙坝场乡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沙坝场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2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科技创新方面还较为薄弱,二是内部控制还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二是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1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3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