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开江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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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9月11日至10月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征收中心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征收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自接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后,县征收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问题清单,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反馈的4类12项34个问题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落到实处。

(二)强化问题导向,严格责任追究。对反馈的问题,逐项深入分析原因、细化整改措施,从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具体责任人三个层面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同时,为教育本人和警醒他人,对9人进行提醒谈话,取消9人2023年的评优评先资格,扣减2人2023年绩效共2000元,达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强化了责任担当意识。

(三)注重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为确保巡察整改的问题不反弹,坚持把解决个性与共性问题、当前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在抓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积极完善制度体系,从根源上解决问题,通过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财务管理、议事决策等管理制度,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确保问题整改后不反弹。

通过对巡察问题的整改,共修订完善制度8项,提醒谈话9人,取消2023年的评优评先资格9人,扣减2023年绩效2人,通报批评4人,清退资金4939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关于“党员理论学习抓得不实”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2024年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通过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截止2024年4月30日,组织理论学习20次;二是2023年10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进行了测试,全体干部职工均为合格;三是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岗位职责按要求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

(2)关于“未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以来,党支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等10余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精神。

(3)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截止2024年4月30日,组织有关单位拆除了已签征收协议的房屋26栋;二是严格按照安全要求对其余已征收未拆除的房屋设置了围挡,张贴了警示标志,实行封闭管理。

(4)关于“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规范”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涉及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强化了担当意识;二是对县委、县政府调剂补偿方案进行了专项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调剂补偿方案进行调剂。

2.对肩负的职责使命认识不深刻,履职担当不够,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关于“规范性指导文件重视不够,业务学习不精不细,政策掌握不准确,贯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3月15日,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开江县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开江府办发〔2023〕75号)等政策性文件,提升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2024年3月由唐源等新进工作人员作为主力开展普安中学3户的房屋征收工作,截止3月20日,完成3户协议签订等工作,达到了知学善用的目的。

(2)关于“部分重点项目征拆进展缓慢,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差距”的问题。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2日,完成了康力国际东侧24米道路项目的房屋征拆工作,打通了开街卡口;二是2024年7月5日,完成了普安红绿灯(科华开发楼盘)周边道路的房屋征拆工作,普安孝文化广场拆迁工作正在积极跟进,争取早日达成协议签订;三是推进新宁镇环城东路以北KJCB-01号地块36、16米道路项目,已拆除7户房屋,下剩1户因影响周边未征收房屋安全暂未拆除。

下一步措施:积极对接普安镇和相关社区开展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宣传安置补偿政策及标准,争取早日完成普安孝文化广场的房屋征拆工作。

(3)关于“征拆资金筹措不力,支付不及时,导致工程停工、信访压力较大”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以来,积极对接财政局筹措资金,及时兑付翰林苑至南环线36米道路等多个项目安置补偿资金约6000万元,同时各项目工作组主动作为,做好拆迁户的思想疏导工作,有效缓解了信访压力。

3.党支部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完善了2024年《县征收中心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二是严格落实“述学、评学、考学”制度,认真开展了2023年度“述学、评学、考学”工作;三是2024年年初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就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四是根据职责分工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关于“支委会部分议题由会议通过,没有表决意见”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以来,严格按照《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范了会议程序,如实准确记录会议讨论、表决等过程。

(3)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以来,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支委会研究决定。

(4)关于“非支部委员参与表决”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以来严格遵守《支委议事决策规则》,规范支委议事程序,根据会议需要决定扩大范围和列席人员,列席人员不参与问题的表决。

(5)关于“工作移交不规范”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开江县离任(岗)交接管理办法(试行)》;二是人员调整后严格落实离任(岗)书面交接手续。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责任落实有差距。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4年年初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开展廉政谈话50余人次,不断筑牢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没有入脑入心”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以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5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征收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1篇,对互相抄袭和网上抄袭体会的4名职工进行了通报批评,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13个,并制定整改措施,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从严从实管理干部队伍。

(3)关于“涵养家风倡清廉活动未开展”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4月29日,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家属集中开展了家风提醒谈话,不断筑牢家庭廉洁防线。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1)关于“逾期过渡费主动化解不够,安置服务被动‘等靠要’”的问题。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整改完成情况:为保障安置房建设顺利进行,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减少逾期过渡费的支付,我中心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全力开展房屋调剂和焦溪河二期安置工作,每年将减少支付逾期过渡费约137万元。

(2)关于“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补偿安置费和逾期过渡费错算多付”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7月书面通知涉及错算多付的3户退款,2024年5月10日,1户已退回4750元至单位账户,并与其余2户达成协议,超支费用从过渡费和房屋尾款中抵减;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集体约谈,取消2023年的评优评先资格,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提高了履职能力。

(3)关于“征拆协议审核不到位,签订不规范”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东城粮站棚改项目资料进行自查,衔接涉及的社区完善了相关资料;二是对涉及的工作人员开展集体谈话,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扣减年终绩效共2000元;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加强资料审核把关。

3.征拆领域乱象突出,执行政策变形走样,不依法依规履职现象较普遍,审查走形式,层层把关层层不把关,廉洁风险突出。

(1)关于“个别村社干部不问真假,直接签字盖章证明,个别部门人员随意出具不实证明,县征收中心不核实,违规多认定拆迁人口,多补偿安置费”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将涉及的相关问题移交中共开江县纪委监委按规定处置;二是对涉及相关问题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谈话,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三是开展了业务专题学习,提升了依规依法依纪履职能力。

(2)关于“征拆项目监管缺乏,前期程序不规范,公开透明度不高”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将西城小学周边道路等征拆项目的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二是对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培训,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

(3)关于“安置方式不合理,造成财政资金浪费”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东城粮站棚改项目资料进行了全面自查,对资料进行了完善;二是对涉及的工作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扣减2人2023年年终绩效各1000元。

(4)关于“对征收范围内的建筑面积调查、认定和处理不规范,存在多认定拆迁房屋面积造成资金浪费的情况”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东城粮站棚改项目资料进行了全面自查,对资料进行了完善;二是对涉及的工作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扣减2023年年终绩效共2000元;三是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优化了项目流程,确保征收范围内的建筑面积调查、认定和处理合法合规。

(5)关于“个别一户多宅的未合并计算面积,超标准认定安置补偿费”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东城粮站棚改项目资料进行了全面自查,对资料进行了完善;二是对涉及的工作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取消2023年的评优评先资格,并扣减了工作人员绩效;三是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优化了项目流程,确保征收范围内的建筑面积调查、认定和处理合法合规。

(6)关于“个别拆迁房屋多认定装修费用”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东城粮站棚改项目资料进行了全面自查,对资料进行了完善;二是对涉及的工作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取消2023年的评优评先资格,扣减2人2023年年终绩效各1000元;三是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优化了项目流程,确保房屋装修费用的认定合法合规。

(7)关于“档案管理不规范,必要档案资料收集不完整”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已完成项目所涉及的资料进行了整理归档;二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由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不断规范档案管理。

4.财务监督审核把关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1)关于“事业人员违规发放信访津贴”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按照开委定字〔2014〕9号文件“以乡镇和部门为主,确保专职信访工作人员信访津贴落到实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乡镇和部门的信访工作考核内容”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执行。

(2)关于“生活费开支三单不齐,违规开支酒水”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开江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二是对不符合标准报销的工会活动经费150元进行清退,严格规范了资金审批报销。

(3)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附件不齐、白条支付、一次性打印清单等问题”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开江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二是由当事人完善了相关报销明细,强化财务监督和纪律监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差旅费管理不规范,存在无依据报销、超范围报销市内交通费的现象”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开江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二是清退违规报销的差旅费39元,进一步规范了资金报销审批流程。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2024年度党建工作会议,专题分析研判党建工作,同时将党的建设工作列入支委会议重要议事内容,研究制定了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不断强化党的建设。

2.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2024年1月24日,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了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的原则,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共同提高、推动工作的目的。

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4.关于“行政会议代替支委会研究人事问题,回避原则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对县征收中心《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进行了学习,人事等事项由支委会研究决定,并严格落实回避原则,不断规范会议程序。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关于“上轮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未彻底整改到位”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大力度推进重点项目的征拆工作,为全县市政道路建设提供了土地保障;二是强化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支委议事决策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规范会议程序;三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资金报销审批流程。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中心党支部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效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和征拆政策法规的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推动征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基层党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把责任制落实到业务工作全过程,着力解决房屋征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在全中心形成一手抓业务建设,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的良好局面,不断推动征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狠抓征收工作的强大动力,为推动征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8-8222497;邮政地址:四川省开江县淙城街道新宁路317号;电子邮箱:9174827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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