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堂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职工胡存义于2024年5月11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4年5月14日予以受理。2024年7月10日我局作出(2024)川1723工认32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胡存义为工伤。经邮政EMS邮寄你公司,因无法联系收件人,导致无法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现本局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前来我局412办公室领取胡存义的《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你公司如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开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万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开江县橄榄路346号
联系电话:0818-8236226
特此公告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