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雨露计划工作的函
来源: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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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现将2024年秋季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函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县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学生。退学、休学不再享受补助政策。

二、工作流程

雨露计划资助按照“村级审核—乡镇审定—县级审批”流程开展资助工作,做好对中(高)职在读学生资助宣传、申报工作。

三、时间节点

(一)村级审核。村(社区)10月25日前完成宣传、申报审核工作,并将村表报乡镇(街道)汇总审定。

(二)乡镇审定。乡镇(街道)11月15日前完成复核审定、公示公告和系统导入工作,形成雨露计划资助正式文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审批。县农业农村局12月30日前完成系统审批和补助发放。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对象就读开江县职业中学,学籍证明由县职中统一出具,学生不单独提供,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反馈。

(二)申报对象在读时间超过三年,一定要认真核实入学时间和在读学籍证明。

(三)申报对象资格不通过原因防止出现辍学、本科等敏感词汇,不通过的理由包括:休学、退学、毕业、重复等。

(四)乡镇(街道)完成资格审定后,报送资料时务必提供公示公告相关资料。

(五)按照财政部门最新要求,新增被资助学生联系电话为必填项,资助申报表中被资助对象各项信息完善准确。

(六)申报对象务必确保本人“一卡通”社会保障卡能正常使用,以便后期资助正常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雨露计划资助是惠民实事,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通过进村入户、悬挂标语横幅、村务公开栏、院坝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二)强化资助申报审核。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肃纪律要求,对资格审核要逐一进行,据实填写审核意见。如因资助对象不实、弄虚作假、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导致群众利益和国家利益损失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严把时间节点要求。雨露计划是受资助对象家庭关注的热点,发放时间延迟易出现舆情,各地要高度重视,注意时间节点要求,力争圆满完成2024年秋季资助各项工作。


附件:

2024年秋季雨露计划资助申报表.xlsx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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