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江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开财农〔2024〕1号),下达我办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支持人口较多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预算62万元,一并印发绩效目标批复表。根据《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及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现将资金分配计划及绩效目标批复表公示如下:
一、资金分配计划
资金名称 | 资金分配规模 | 分配项目 | 建设地点 | 主管部门 | 建设期限 |
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人口较多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 | 62万元 | 开江县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项目 | 讲治镇镇龙寺村、灯塔村 | 开江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 2024年 |
二、绩效目标批复表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20日共10天,若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办反映,联系人及电话:蒋宗春,18011236433。
监督电话:开江县以工代赈办公室0818-8259111,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开江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