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及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现将开江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人口较多的易地扶贫扶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绩效自评结果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6日共10天,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办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蒋宗春,18011236433。
监督电话:开江县以工代赈办公室0818-8259111,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绩效自评报告.doc
2.绩效自评表.xlsx
开江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