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4、5、6号住宅楼棚改片区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于2018年9月27日根据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按照 <开江县化工厂棚户区改造房屋安置补偿办法>实施原化工厂4、5、6号住宅楼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的批复》文件要求正式开始签订,27日和28日已与该片区被征收户40户签订了房屋安置补偿协议,目前该片区房屋征收工作正按程序有序推进。<!--开江县化工厂棚户区改造房屋安置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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