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篮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职工丁在志于2023年10月19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3年10月23日予以受理。2023年12月11日我局作出(2023)川1723工认106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丁在志为工伤。经邮政EMS邮寄你公司,因无法联系收件人,导致无法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现本局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前来我局412办公室领取丁在志的《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你公司如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开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万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开江县橄榄路346号
联系电话:0818-8236226
特此公告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