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8年8月31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该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这部秉承着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法律,与已出台并实施的《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道,完善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体系的法律制度体系。与这些法律相比,《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呢?
一、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我国首次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填补了我国污染防治立法的空白,完善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体系。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向完全一致,通篇贯彻了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立法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民生工程。
二、调整立法框架,注重风险规制
(一)《土壤污染防治法》按照“总则——规划、标准、普查和监测——预防和保护——风险管控和修复——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的逻辑框架进行制度设计,将“监督”与“保障”的内容合于一章,并后移至“法律责任”一章之前。这一点同立法均是先专章规定“监督管理”不同。
(二)树立和贯彻了风险规制的思维。专门用一章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风险规制的内容进行了全面规定。
三、加大处罚力度,彰显法律威慑力
加大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规定最高可罚200万元。